手臂微微一颤,箭矢就偏离了很远。
好在他上辈子做团建的那会,也是他最喜欢的项目。
就算射不出十分,也能射出八分。
没有弓箭,那就先用竹子箭矢吧。
竹子箭矢的优势在于随处都能找到材料,但却没有那么强的杀伤力。
打兔子野鸡还行,要是碰到狼、虎之类的猛兽,那就别想扎破表皮了。
练习了一会儿,他已经能准确地击中树干了。
梧桐的枝干箭矢可以直接插入其中,而青杨的枝干却能够将那支竹箭射断。
对于这张弓箭,他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
他对自己的箭术很有自信,所以,他决定换个目标。他拿着弓箭,慢慢的爬上了山坡。
周围都是参天大树,遮天蔽日。虽然已经是中午了,但是气氛还是很压抑。
难道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遇见狼群?
就在他想要转身回去的时候。
他立刻弯弓搭箭,严阵以待。
如果真的遇到了狼群,那就是一场恶战了。
练习和真正的射箭还是有区别的,射那棵树他还能很轻松,但现在他的双脚真的在发抖。
如果被狼群靠近,那就只有用斧头和它们一战了。
片刻之后,一只兔子从灌木丛中探了出来。
刚才的紧张,让他出了一身的冷汗。
一看是只小白兔,顿时放下心来。
张弓拉成了一个圆月,颇有几分高人风范,与刚才的落魄模样完全不同。
那只小白兔多可爱啊。
秦风抬手就是一箭。
那支箭矢,瞬间穿透了那只野兔的脖颈,将它死死的钉在了地面上。
这一箭的力量,超乎了他的预料,之前他一箭射在柳树上,箭身直接就被折断了,他还以为这箭矢不行。
一旁的丽笛发出一道惊讶的声音。
时间已经不晚了,他将兔子和山鸡都抓了起来,放在丽笛的肩上,带着他们前往楼兰城。
楼兰城里,远远乌泱泱聚集了一堆人。
人数估计不下于数十。
他们就站在城门楼子附近。
丽笛似乎看见熟人,挣脱秦风拉着她的手就要往回跑。
墨儿他们也远远跑了过来。
身边也跟着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