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缩回了手,小心翼翼翻了个身,从正面平躺,变成了面对洛与书。
洛与书似乎睡得很沉,呼吸均匀而绵长。傅潭说很少有贴这么近端详他的时候,上一次这么近,好像还是在幻境里,他不是傅潭说,洛与书也不是洛与书。
洛与书拥有让人嫉妒的精致五官,高挺的鼻梁,浓密的睫与眉,连薄唇都是恰到好处的形状。眉骨,鼻梁,下颌,形成起伏有度的曲线,从骨到皮都叫人跳不出瑕疵,是得天独厚的美人。
不管看多少次,傅潭说都会在心底,小小惊艳一下。
当然,他从不会说出来罢了。
“你睡啦?你真睡啦?”傅潭说小小声。
无人回应。
“我就是故意惹你生气的。”傅潭说小声道,他知道洛与书睡着了,也就是睡着了,他才敢说。
“什么都是故意的,惹麻烦是故意的,闯祸是故意的,跟你对着干,也是故意的。”
旁人不知他的心思。
追随者太多,无法与你并肩,那就惹你讨厌。
不甘于平庸,和旁人一般,湮于泛泛大众,也不甘于只做个,无名无姓的某某。
所以最起码,喜欢和讨厌,他总得占一样吧。
以后的以后,你会成为万人敬仰的仙君,拥有一大群乖顺的弟子,你的名声会传遍五湖四海,不乏追随者追捧。你将万人臣服,尊贵至极。
但愿那时,你还记得,在你曾是少年的时候,曾是弟子的时期,有人特别不乖特别讨厌,最喜欢违逆和激怒你。
在你悠久的生命里,你会忘记他的名字,忘记他的样子,但是你永远记得,每一个被迫压下怒气的憋屈瞬间,每一个恨得牙根痒的时刻。
这就足够了。
傅潭说慢慢伸出手,指尖即将触碰上洛与书的眉,又在距离两寸的地方停住。
他很想摸一摸洛与书的眉骨,那样高低起伏,那样顺滑的弧度,看起来很好摸。
他也曾在某日某夜的某些不经意里,眼神临摹洛与书的眉眼,千千万万遍。
然而终是虚妄,在心中无形的临摹,与指尖真实的摸索,还是不一样的。
他又想起在幻境时,他曾摸过“玄衡”的脸骨,但是那个时候,真实与虚妄交织,终是没敢摸太清楚。
他听人说,只要你记住了一个人的骨头,即便下辈子,他变了模样,换了皮相,你依旧可以准确地认出他来。
以骨认人,这个说法还挺浪漫。
但傅潭说,莫名其妙就想到,要是死后化成了一堆白骨,那岂不是也能认出来?
以骨认坟,永远也不会哭错坟,这么想想,啊,好像更浪漫了。
脑海里天马行空,到最后,傅潭说也没敢真摸摸洛与书的眉骨,要是把洛与书搞醒了,俩人面对面,脸对脸,真是有够尴尬的。
于是傅潭说的指尖拐了个弯,轻轻的,悄悄摸摸的,摸了摸洛与书的眼睫。
纤长浓密,是小刷子一样的手感。
“叮铃——叮铃——”
有夜风起,吹响檐下风铃,细碎而清脆的声音,奏响夏日小夜曲。
傅潭说犹如受惊的兔子,慌忙收回了手。
小心被发现。
他做贼心虚地再次翻个身,背对洛与书,缩进被窝里,不敢再乱动。
“这次心魔的事是我不对,对不起。”傅潭说背对着洛与书小声说,小的几乎是他自己也听不见的气音,“到此为止啦,我以后,再也不会故意惹你生气了。”
说完,他紧紧闭上了眼,强迫自己入睡。
还好还好,他收手够快,不然他就会发现,在茫茫黑夜里,还有熟睡的人,会莫名其妙,悄悄热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