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恨不得拉着她一起去死算了,想死总有办法的,可是怎么办,他没有狠得下心。
只有他一个人痛苦的世界。
以前的痛苦,和现在的痛苦不一样,他知道,也不知道。
“但不一样的,傅星染。”
她勾唇笑,明亮的脸上露出两分讥讽的笑容,顺手拿着画笔挑起他的下巴,缓缓道:“做我的狗,傅星染。”
别人可以是电子男宠,是小情人,不是狗。
只有你是。
狗狗是没有人权的,要一直、一直听话哦。
“我是大小姐的狗。”傅星染看着她说。
林知礼捂嘴笑,这个样子的傅星染着实取悦到她。
他变了。
林知礼敛去笑容,“傅星染,你是不是还没发现一件事。”
“什么事,大小姐?”
林知礼转身走到摇摇椅上躺下,望着天花板,在傅星染快要忍不住再问的时候说:“你爱上我了,傅星染。”
“没有我,你就会枯萎,凋零,可怜的死掉。”
傅星染愣住。
明明不透风,他感觉,呼啦啦的风吹过来,将他的心髒吹出一个洞,风又穿过洞,将他吹的七零八落。
傅星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去,怎么回去的。
只是这之后的几天,林知礼都没有见到他,她也无所谓。
几日后,傅星染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站在她面前,和往常一样。
林知礼上上下下看看他,“回来了吗,傅星染。”
“大小姐,我一直在。”
就算她赶他走,他也不会离开她。
爱吗?
还是恨?
他都不知道,还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不论爱还是恨,他都要在她身边,永远地、阴暗的,盯着她。
就算她和别人接吻、拥抱、牵手,甚至是做爱,他也要一直盯着她。
永远……直至他的死亡。
林知礼拍拍他的脸,“要听话一点哦。”
傅星染:“嗯。”
大小姐。
好可怜,要一直被他这种人纠缠了呢。
摆脱不掉了呢。
九月底,林知礼看自己也很久没出门,出门散散心也好,准备去年中盛典看看。
即使不作为嘉宾出席,她也是全场的焦点。
第一排的位置,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子,被摄像机照到的时候,看直播的观衆们刷屏了。
[是不是姐啊好像是。]
[是姐是姐。]
[姐好伟大的脸,有这张脸在我会一直溺爱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