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货物出海,或者夸克穷把南洋的大米运过来,在当前环境下并不困难。所谓禁海问题完全可以用“潜规则”解决。
后世常常把明清合起来称这段时期为明清时期,是因为这两个朝代相同点很多。有人就理解为明朝的海禁跟清朝的闭关锁国是一样的。
其实,两者有相似,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明朝的海禁和清朝的闭关锁国,都是以防范敌对势力、巩固统治为主。
明朝初年,百废待兴,国内形势不稳定。对于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说,强化集权是他的第一要务。
朱元璋实行海禁,短期目的有防范张士诚、方国珍余部来自海上的侵袭,以及倭寇、海盗对沿海的骚扰。
换言之,就是牺牲社会活力换取秩序稳固。这也是整个明代的海禁正策在正治上最基本的出发点。
老朱长期目的则是想跟元朝学习,由朝廷垄断一切海贸利润。
明洪武四年十二月,“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十四年十月,“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二十三年十月,“诏户部严交通外番之禁”
三十年十月,“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大明禁止的只是私人海外贸易,官方控制的朝贡贸易不受限制。
朝贡只是好听的说法,显得万国对我天朝恭顺,其实就是国与国之间贸易。
大明朝廷试图以此垄断获取海外商品的渠道。初期还管的严,后面慢慢就松弛了。
比如1485年,日笨进贡刀3610把,而使团另外所带用于贩卖的刀,则有多把,几乎是贡物的10倍。
大明对于朝贡国使者私下携带的物品,在处理方式上有没收入官、官买给价以及准予私下交易的分别。
人家傻了么会要你的宝钞废纸,自然都去私下交易了。
再者,大明早期对来华朝贡货物免征税,那就有空子可钻了。
许多外国商船都声称自己是奉使的贡船,比如葡萄呀、荷蓝都冒充过南洋和流求等国的使者。甚至大明本土海商从国外贩货回来,也冒称外国贡船。
到底是不是真的贡船,那还不是经办官员说的算?
朱元璋对来贡国实施怀柔抚绥正策,所谓“西洋诸国素称远蕃,涉海而来,难计岁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薄来可也”。
“厚往薄来”,看上去又是一种“宁与友邦,不予家奴”。其实早期大明在朝贡贸易中是赚钱的,赚的还不少,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才变成了赔本买卖,当了冤大头。
众所周知,海贸能赚大钱。
朝廷虽有严刑酷法,沿海民众为求生存,自然不乏铤而走险从事对外贸易的大商小贩。
比如,福建海商每年聚集“大舶数百艘,乘风挂帆,蔽大洋而下”广东民众也是“多挟峨舸入海与夷市”。
在沿海地区,大明官员往往接受海商贿赂,默许他们的出海行为。
后来朝廷一看这也管不住了,便因势利导,放宽海禁,顺便正好收收税补贴家用。
于是当时几大市舶司便不再禁止外商来华,国内海商也趁机浑水摸鱼。
由此私人海贸在半公开的进行,海禁基本废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