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许久,书塾门前渐渐热闹起来。
七八岁大的孩童从中跑出,身上个个都挎着小巧的书袋,雀跃着,撒腿跑上街前,带着下学的喜悦,也不顾这飘零的细雨。
孟姝看到,在孩童身后,有一白裳女子缓步走出,她长相秀雅,脑后秀发仅用一支木簪绾起,行走烟雨间,娉婷生姿,宛若白梨般无垢,出尘得让人心怜。
见到女子,白衣少年抬步上前,他将手中的伞举过女子,青山雾雨下,他清隽如松,眉宇英姿,难掩其色。
孟姝与扶光看着这一幕,脑海中不约而同地,浮现一个人的名字。
庄文周。
褚镇的春风,缱绻地拂过故人的脸庞,少年低头朝她一笑,眉眼间的温柔化开了这满山的云雾。
“今日怎么来的这么早?”素文见他笑,她也笑了。
“自然,是来接女夫子回家。”他笑。
素文面上一赧,清丽的眸子看向他:“别胡说,我只不过是来帮夫子抄书的。”
两人一路同行,梨花伞下,少年垂眸看她,“在我看来,素文之才,堪比夫子。”
见她面色染上些许绯红,刻意避开他的目光,庄文周笑了笑,决意不再逗她。
“你明日,是不是就要去普贤书院了?”
普贤书院,是褚镇最有名的学堂,所有即将进京赴考的才子,都会去那入学。
褚镇所有人都知,庄文周少年英才,履试履中,明年,他将进京赴考。
林素文从腰间的书袋中拿出了一个匣子,她将它缓缓打开,里面是一只上好的狼毫。
“这是今日夫子送我的,他说我字写得好,碎银几两还不够抵我这些年的字画,于是舍爱相送。”
今日她将它送给他,“文周,我愿你来年金榜题名,春风得意。”
朦胧的烟雨下,他们站在青山绿水间,远山的风吹过两人纠缠的衣角,庄文周俯身看向她,她眼里有着褚镇的山清水秀,还有个惊才绝艳的少年。
他忽地低低一笑,将匣子重新合上,塞回她的书袋里。
“这只狼毫属于你,你们夫子说的对,你的才学,不止一支狼毫。”何况碎银几两。
“素文,”在清秀的山水间,少年郎俯身于她相望,四目相对间,他对世间这朵最纯洁的梨花,说出了最珍重的誓言:“等我回来,你嫁给我,好不好?”
场景在此落幕,浮光掠影间,孟姝和扶光再次回到了旧败的闺房。
摇曳的风烛顺着陈旧的雕木渗入旧屋的缝隙,昏黄的光影笼下两人的身影,一时间,竟无一人出声。
他们都认出了那只狼毫。
正是书案上的那支。它和它的主人一样,被时光尘封在灰粒中,直至今日,有人推开这扇雕花木门,方才重见天日。
过了半晌,最终还是扶光打破了这片宁静:“接着吧。”
光影再次亮起,这次孟姝触摸的,是梳妆台上锦匣里的一支木簪。
若孟姝没猜错,这多半是林素文死后,所留下的遗物。
这次的景象里,孟姝和扶光看见了梨园。
第47章
景象中的故事,好像比方才更早些。
孟姝和扶光看到,在过去几年的日夜里,林宅后方的荒土渐渐露出新芽,长满绿色,继而染上一点粉白,那是梨树欲放的花苞。
而在这片园子之中,有一道身影日日淹没在此。
除了上书塾读书,庄文周最常来的地方,就是这片梨园。
褚镇盛产梅花,人人喜梅孤傲挺拔,以梅自比,可林素文,喜欢梨花。
因为年少京城里,林府门外就种了一棵梨树,那时爹娘常常带她摘花玩耍,也就是在那时候,她爱上了这纯白的花。
可褚镇无梨,庄文周寻遍了小镇,这才从卖花的大娘手中得来了这些良萎不齐的种子。
但我在书香中长大的少年哪会这些,头一回播种时,他等了好久,迟迟不见冒芽,第二次,他便执拗地坐在月光下,将它们筛了一遍又一遍。
昔日嫩芽随着岁月的浇灌,终究长就了满园的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