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没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警官在听到里面的人咳嗽了一声后竟然也不拦着我了,我估摸着是因为天气太冷了,检察官也想早点下班,只不过我太显眼了,不抓一下不行。
只是略皱了粗犷的眉,挥了下手坐回车内将我放行了。
坐在车里,红发警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一别有二,下次要再让我看到你不戴头盔,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
“是是是,那当然了,我这次是实在太急了……”
我点头哈腰目送他离开,然后火速将背后的人重新绑在身上,嗡嗡嗡地拧紧了油门,轰隆隆地冲向远方,又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一处最适合埋尸的地方。
把人放下。
观察了下四处有没有其他人挖坑埋尸。
确认过眼神,没有。
果断地开挖。
“一一,你在做什么?”
“干正事呢别吵吵……”我划了一道线,顺着这道线无缝撬土,具体细节不好赘述,说多了可能会有人照着学,总之就是一种挖了但又没挖的小技巧。
“一一,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
我用力拍开撩我头发的手,满头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湿漉漉的混在一起,不耐道:“干什么,我说了忙着呢。”
“哦。”
我:“……”
噢,说起来,我都观察过周围环境了,四下无人,谁在说话?
如果是抛尸的同行……?找我搭话?
这不太对吧。
我被自己的命苦笑了。
最近的心理承受能力随着苦命浓度变强了,我已经不是那个会在心里随便大喊大叫的那个我了,我除了问号,脑子里竟然没有感叹号。
抓马人生里值得我惊讶的事情太多了。
再来个花瓶还差不多。
我思忖了一下,抬起头,眨了眨眼,让雨水从我的眼睛里出来,抬头一看,一个戴着兜帽的身影正坐我的身旁,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挖去,诈尸了。
活久见了。
尸体死了还能活。
真有意思。
我丢下铲子,撩开他染上了点点红晕的眼眶与脸颊边上的发丝,与满头是血的人对视,最后是他先败下阵来,低下头,撇开眼,不敢与我对视。
眼睫毛上都是晶莹的雨珠。
我用力甩了甩自己脑袋上的雨珠子,让雨珠子啪嗒啪嗒掉他脸上。
薄荷在雨里被砸烂,香味散了出来。
手腕上的绷带因动作松垮了不少,松松地挂在我的手上,出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态,我观赏了一下绷带配他满脸血的样子。
我叫他名字,说道:“闻以序。”
闻以序回应,点了点头:“嗯。”
我的手扶在他身旁的泥地上,指甲缝里都是泥泞,我不在乎,但闻以序挺在乎的,他想抓我的手,可我先问了他问题:“你现在还好吗?需要去医院里再检查看一下吗?”
他摇头:“我很好。”
我问道:“那就是不用去医院了?”
他羞涩了一下:“去医院的话,肯定会被安排住院,那样就会有好几天看不到一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