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都约定等他们从泊林回来后,再说。
对此!
程学民听了当然是好事,能给龚膤她出磁带,当然是好事了。
至于发行的磁带销量?
跟龚膤这个主唱没半毛钱关系,也跟程学民这个原创作者,同样没有半毛钱关系。
现在的太平洋音乐公司相当的牛逼,也就是相当的霸道。
能让你原唱本人去广洲录歌,已经是破天荒高看你们一眼了,这也就龚膤这个原唱是总政的人,那边不好直接盗版。
否则换别的音乐创作者或者原唱,人家根本连招呼都不带打的,基本都是请他们自己的唱歌的,就在录音棚里直接给翻唱了。
弄好后就直接全国发行,比盗版还要盗版牛逼。
所以这次能提前打招呼,能跟总政这边通好气,已经算是够客气的啦。
当然,他们也肯定有他们的心思。
不是说要直接出专辑吗?
这可不比仅仅一首热歌,直接可以换个唱的去录音棚里翻唱。
他们这是要出个专辑,直接录一个磁带的歌,那仅靠龚膤唱的十五的月亮,血染的风采,还有军港之夜,是肯定不够的!
太平洋那边给总政这边通气,肯定还有下文。
果不其然!
龚膤后面又说道:“他们那边的意思是,希望能把学民你写的那几首新歌,都录进去!”
“还有那首创汇了几十万美金外汇的外文流行歌曲,要是学民你有工夫一起去广州的话,他们希望能把你的新歌都弄在一起,出一盒专辑,面向全国发行为你宣传!”
“好啊,这事好事啊!”程学民闻言点头,跟着说道,“那等这次从泊林回来,路过广洲的时候,可以去看看!”
其实如果换做以前的程学民,肯定会反问一句,他们出多少钱买他的专辑?
但出了故事会那一档子事之后,程学民也注意了他的言行举止,对于稿费也并不是太热衷。
否则真这么反问一句,太平洋公司能给多少稿费,那只会是落人口实。
因为大家都知道,太平洋公司录磁带,就跟转载文章一样,几乎白嫖。
良心好一点的,可能会给点转载稿费,太平洋公司那边会给点作词作曲稿费,但没有发行分成,程学民在乎那几块钱的创作稿费?
所以还不如随大流,卖太平洋公司一个面子,否则人家直接蛮力盗版,自己偷偷的搞,也拿他半点办法都没有。
这样先事先跟他们通气,好歹这个专辑的原唱,程学民他们跑不了!
到时就去一趟太平洋,把程学民他之前写的所有新歌,全部录一遍做成一盒磁带,倒也算程学民的一份成绩。
毕竟太平洋音乐公司目前还直属海子里,赚的钱都几乎全部上缴国库,所以程学民的专辑赚的越多,海子里的领导也都看在眼里,其实比真金白银的稿费,还要软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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