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晴没有言语,此时的她也说不出任何话。她只是一个死人。
她像深夜时百货商场里静立的人偶模特。
脸惨白,唇青紫。
甲乙终于将她紧紧捆缚在十字架上。
甲笑着叹了口气:“忒累了。”
乙抬手蹭了下陈晴的脸,道:“你写字吧?”
甲:“你会偷懒得很。”
然后蹲下身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支黑笔。
“哎呀,那张不就是你写的嘛……我写这个岂不是要穿帮?”乙重重地揉搓了下陈晴的脸,点点脸颊:“写这儿。”
甲:“用你说!”
随后草草地在陈晴完全没有热乎气,现在甚至已经僵硬的脸上写下三个字——我有罪。
乙:“弄完她了。先扔了?”
甲:“扔。”
两人抱着浑身直挺挺的陈晴离开了镜头,过了好久,两人才双手空空地回来。
镜头里没有他们的人,却捕捉到了他们的声音。
甲说:“赶紧收拾收拾,走了。”
乙:“晓得了。我记得要求说要留脚印,还要……”
甲:“嘘!”
过了几秒,视频结束。
重播符号静静地躺在电脑屏幕之上,谢奇致三人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
过了一会儿,于畅率先开口:“放完了。”
谢奇致长叹道:“嗯,看完了。”
于畅看了他一眼,忽然岔开话题,道:“还有四部手机,你们现在要看吗?”
谢奇致侧眸看向翁策看不出情绪的侧脸,道:“那先看看。”
闻言,于畅点点头,侧身喊了一个人的名字。半分钟不到,一个刑技带着四个物证袋走过来了。
于畅给谢奇致和翁策一人递了两个物证袋,道:“都还有电,可以直接打开看。”
物证袋里的手机都是最简单的按键手机,其中两部的型号、品牌和凌达的一致,外观无划痕无掉漆,比较新。
另外两部看不出品牌,从按键上的划痕和掉漆情况来看,应该用了一些日子。
谢奇致简单地查看了一下通讯录、通讯记录、文件夹,什么都没发现。他手里这两部手机干净得不得了。
倒是翁策手里那两部,有些东西。
翁策将手机靠谢奇致方向移动,沉声道:“电话号码的备注应均是昵称。”
谢奇致轻“嗯”了一声,问:“通讯记录呢?”
翁策在键盘上按了几下,调出短信记录,空的。他又按了几下,调出通话记录,也是空的。
谢奇致:“看看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