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簪子于她而言有大用,断不能给他。
“哼,就凭你那抓药的三脚猫功夫?还不够格!老夫自己便能应付,你可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胡不归嘴上虽这般说着,眼神中却流露出一丝心动之色。
胡不归在摆弄药材时,对药的敏感度仿佛已达天人合一之境。
那双手如同与药材融为一体,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精准地拿捏着药材的特性和用量。
王絮自始至终都未有个正式的师傅。
胡不归微微扬起下巴,说道:“不过,听老夫一句劝。你与这小公子,倒是挺般配。”
王絮这份这份识人的眼力让胡不归对她另眼相看,开口求胡不归收他为徒,还有,她这不服输,咬着牙向上爬的劲。
“小公子怕他和你在一起,被你带累受了一身的伤的事传到家中,家人反对你们。”
王絮将簪子收入袖中,“那我嫁给他,你看如何?”
胡不归一双眼瞪的溜圆,倒是不想王絮竟真答了他,转而一笑:“怕是不行。”
风吹动马车的銮铃响动,清脆如玉碎。槐花一落如雨,院墙上的苔藓幽绿得生出寒意。
胡不归捋了捋胡须,若有所思:“屋外等着的,是丞相千金。”
王絮垂下眸。
程雪衣?
已经好几个月没再见到她了。
周煜大婚之日,程雪衣也不曾露面。
“她虽是个瞎子,不过有个好出身,配的是南王世子。虽说这人花天酒地,资质平庸。”
难怪……
未曾想,她竟是周煜的未婚妻。
红妆铺地,宾客如云,丞相却是毫无反应。
想来亦是知晓,她不过是周煜的替罪羔羊。
胡不归不禁道:“南王去世,也不知他们会不会退婚。”
姻亲南王去世,于丞相而言究竟有何益处?
周煜竟也拒绝从军,有钱人断不会做无利之事。有的人不明就里,看不懂丞相亦有杀南王之心,便会觉得丞相无辜。
丞相必定会设法将此权柄洗白,收入自己囊中。
而周煜身为知情人,却并无保身之策,且丝毫不惧被杀,究竟是何原因?
胡不归微微摇头,神色中带着几分惋惜:“你虽身着华服,可干起粗活来却如此熟练。且连一点银子都拿不出,你的簪子、衣裳莫不是这小公子给你买的?他的确喜欢你,可你们终归是不相配的。”
“你学得几门手艺,可他赏玩的是的是风月。”
锦服华簪非己力,鸳鸯难配意迷离。
王絮有手段,踩着这小公子上位,胡不归先前入内调侃她,实是不忍她不肯停歇的努力付诸东流。
胡不归叹道:“你们两个,有缘无份。”
晨雾笼罩了整座屋子,屋内绰绰的人影,正题笔写字,不知何时起了雾,白茫茫一片。
崔莳也抬起头,向窗棂边瞧了眼。
槐花盛开,在雾中像下了场大雪。
王絮背身站在槐花树下,春日的露水沾湿了她脸颊,沿着眉骨滴下,打湿她的衣襟。
她钩低枝条的手一松,抬袖擦了下脸,似早料到他在看她,扭过头来——
崔莳也神色稍黯,苦涩笑意不达眼底。
但见她遥遥一笑,灿若春华。
笑意并不算和煦,有些冷,像是积雪初融时,冰茬在流水中化开,在夜里柔柔地,慢慢地渗透出来。
可这笑却不是对他,是对来人——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