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书:“……”不是吧,她很饱了,还要吃?它是想撑死自己?她没动。白虎似乎不乐意,伸出爪子再次摁了摁她的头。宁书叹气,还是低头吃了一些。宁书只是做做样子,吃了一点就不吃了,她以为白虎会继续为难她,结果并没有。对方看到她吃了就放心的模样,看到她不再继续之后就把她带回了洞穴里。接下来几天,它们会一起缩在洞穴里休息,然后就是觅食。常规生活之外,还多了一项内容,就是白虎撸兔。原因就是第二天司仲捕猎之后,在进食时,无意间发现兔子很乖巧地呆在它身边等着。兔子毛茸茸圆滚滚的模样,让司仲觉得很可爱,没忍住,在吞下口中的食物之后,伸出舌头去舔了兔子的脑袋。他舔了一下之后,发现不对劲,赶紧转回头继续进食。被他舔了一口,不仅沾湿了茸毛还染上血迹的宁书缄默,眼睛睨着白虎,心想它什么毛病。这是嫌倒下的肉不够新鲜了,舔她一口调鲜?鹿肉醮兔可还行?宁书暗叹白虎嘴真挑,普通的肉看不上眼,就钟爱鹿肉。每顿几乎都要吃新鲜的鹿肉,吃剩的几乎都扔了,没有储存的习惯。在她看来就是个败家子。也许是因为之前舔她的那一下触发了对方的特殊癖好,那天之后,白虎就很:()在生存游戏被氪金大佬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