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想来送伞,却意外撞上了坦白局。
三月的春雨来得突然,温度骤降,周遭凝固着刺骨的寒气。
许知栀觉得浑身发冷,冷得她骨骼都在发颤,她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刺穿。
他们交往了一年。
沈煜曾是流连花丛中的浪子,换女朋友的速度堪比换衣服,一个星期一换是常态。
但是,许知栀不一样,她在沈煜身边待了足足一年。
一年足够证明一个浪子的真情实感。
许知栀是真心实意地喜欢着沈煜的。
她生性敏感自卑,却用尽所有勇气追了沈煜足足七年。
包间里传来了一阵更响亮的起哄声——
“大冒险!与在场的异性热吻十秒钟!”
“亲煜哥!亲他!亲他!”
“别磨蹭,是不是玩不起——”
接着是如雷的暴鸣,还有计时声!
许知栀轻轻地推开包间的门,透过缝隙,旁观热闹的喧哗。
同公司公关部的美女输了比赛,选择了大冒险,在众人的鼓动下,大胆地捧着沈煜的脸,热情地吻着他。
这世界好喧嚣,闹轰轰的。
许知栀像是被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
七年的喜欢,一年的交往,整整八年的时光。
她所有小心翼翼珍藏的喜欢,在这一刻,瞬间坍塌,碎成了一地狼藉。
沈煜在狂欢人群的欢呼声,加深了这一个热吻。
结束后,他抹了抹被沾染在嘴上口红,满不在乎地向大家解释,“输了比赛,玩玩而已。”
玩玩而已。
真讽刺。
不知道谁突然打趣了一句,“煜哥,玩这么大,要是被你的乖乖女发现了,那不得闹翻天?”
有人先回答了,“发现就发现,女人嘛,就哄哄呗。”
“哄什么?”沈煜觉得男人的面子更重要,摆了摆手,“发现了,让她闹,闹够了就回来了。”
许知栀是他的舔狗,从小就会悄悄地尾随着他。
沈煜认为,他可以轻易拿捏许知栀,只要他一个招手,许知栀会像一条乖巧的小狗朝他摇尾乞怜。
许知栀低下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似乎在一刻已经积满了。
“怕什么,煜哥想要女人,勾勾手指头就有一堆女人像八爪鱼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