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真的没有拒绝的勇气。
要是没有沈叔叔,她应该早就死在那吃人的孤儿院里了吧。
可是人生又是极致的矛盾。
要是没有沈叔叔,她的父亲就不会丢了性命吧。
许知栀将花瓶里没有生命的玫瑰花全部清理干净,最后只剩下空空如也的花瓶放在窗台处。
曾经绽放的玫瑰,已成为不可追的过去。
既然过去不可追,那就勇敢地往前走。
……
头痛就吃药
沈煜打架斗殴,被一个啤酒瓶砸破了脑袋,被迫住院三天。
斗殴事态严重,学校下了处分的通报。
八卦的消息传得很快。
听说,沈煜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暴脾气压不住,下手没轻重,才闹到了警察局去的。
至于哪个红颜是谁,众说纷纭,没个准数。
许知栀对沈煜的风流史不感兴趣,但是答应了沈叔叔,她还是抽了时间,提着水果去医院探望沈煜了。
“煜哥,你不生气了好不好,我以后会听话的。”
女生甜美软糯的声音从病房里传出来,使得刚到门口的许知栀却步。
是张舒晴。
新闻系的系花。
她被沈煜甩了,但她始终对沈煜余情未了,趁着沈煜病,她特意跑过来送关心送温暖,企图挽回沈煜的心。
可是,她低估了沈煜的渣。
沈煜显然是没什么耐心,将被张舒晴握住的手抽出来,“我跟你说了多少次,我们玩完了。”
他的情感世界里,只有一个“玩”字。
张舒晴的眼睛瞬间就涌上了泪花,委屈的模样,显得我见尤怜,“煜哥,不结束,我不要和你结束,我们在一起时,明明很开心的……”
“在一起时,不是跟你说了,就玩几天。”沈煜神情冷淡,“你也同意的,现在又反悔,别哭,最烦女人哭,烦死了。”
“不是。”张舒晴努力地控制住眼泪,卑微地乞求着,“我……我只是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煜哥,我不想和你分开,我们不分手好不好,我很听话的,很乖的,我不会……”
大家都知道,沈煜喜欢乖的听话的。
她承认,她之前是有一点小姐脾气,可是她可以改的。
她可以改成沈煜喜欢的模样!
“啧。”沈煜被砸了脑袋,本来就烦,碰到哭哭啼啼的张舒晴,更加烦躁了,直接了当地说,“我对你没感觉,你不必再硬凹成我喜欢的类型,没有任何意义。”
恋爱时,他是情圣,会说尽甜言蜜语哄。
分开时,他是渣男,总能找出最恶毒的点攻击人。
“小姐,你要找谁啊?”身后突然传来了护士询问的声音。
许知栀回头,对护士礼貌地笑了笑,“我已经找到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