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打架就不要在旁边给我哇哇叫:)
相对于凳子本身,凳子腿又细又结实,受力也更加集中。猫头鹰的橘色护目镜被砸得崩裂开来,露出一片藏在阴影里的衰败灰白色——
我抬手把枪口从破洞处顶了进去,很柔软,那是下陷的眼窝位置。
“bye-bye~”
黄铜弹壳飞溅,我清空了弹夹。
第107章
1
林肯·马奇,马奇风投公司ceo、下任哥谭市长有力竞选人,aka猫头鹰法庭的利爪。
当然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身份——他本名小托马斯·韦恩,是韦恩家那个名义上早夭、见不得光的小儿子。
……至此,哥谭人一生誓死都要守护的三个身份,阔佬、秘密身份和苦大仇深的身世都被他给顺利集齐了。
很可笑吧?
他的哥哥布鲁斯·韦恩是哥谭的甜心宝贝,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拥有着令人羡慕的一切,而他却只能作为法庭的刽子手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命运的不公时刻鞭笞着他饱经磨难的灵魂,他的哥哥越光鲜亮丽、他就越疯狂越痛苦。
于是他决定复仇。
一个名叫小托马斯·韦恩的男人决定去死。
2
原本的计划其实是这样的,作为猫头鹰法庭的利爪,林肯非常清楚他哥哥那个打扮成蝙蝠的毛茸茸小爱好。
当然,要想完全地夺回哥谭,仅仅得到韦恩集团是绝对不够的,他必须挣脱另一重束缚、脱下猫头鹰的假面重新回到人间。
最好能让蝙蝠侠和法庭斗得两败俱伤,然后再由他出面收割一切。
林肯甚至专程为此安排了一场精彩的表演:他要死在布鲁斯·韦恩面前,亲手为蝙蝠侠送上有关于猫头鹰的线索——
黑暗骑士的怒火足以将纯白迷宫烧成灰烬,而他将在暗处蛰伏,等待摘取最后的胜利果实。
3
然后他成功地没死成。
老管家阿尔弗雷德虽然病倒,但他居然从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又翻出来个侄子!
这小子虽然看起来平平无奇,一副上班上得快要死了的模样,但一出手就能和他的利爪同事激情对殴。
对方先是灌了利爪同事满脑袋子弹、然后又凶悍地拧断了利爪同事的脖子,不过幸好同事比较抗揍,还是坚强地挺了过来。
林肯:“……”
林肯:我大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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