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婆婆瘦的像是一把骨头,握上去都能感觉到因为暴瘦而松软滑动的皮,连步子都走不稳了。
但石美兰一定要走。
她不信啊,李老二以前是有点舌头碰牙的小龃龉,但是他们风风雨雨十来年了,她病的要死的时候,李老二不来看她就算了,居然还跑去跟别人说亲去了!
她一定要走过去看。
她要胡红花搀扶着她,一路从祠堂往家的方向走去。
厚厚的雪地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脚印,脚已经冻麻了,每走一步,都传来一阵阵刺痛。
石美兰从没觉得这路这么长过,走的她头晕眼花,浑身的骨头都快散了,才走到老李家的门口。
老李家在村子里是体面人家,老李的爷爷以前是秀才呢!老李的亲爹也是村长,特意建了两个相邻的房子,左边是老李家,右边是老李亲哥哥家,两家已经分家了。
因为老李以前读过书,他现在在村子里的小学里当校长,每个月领二十块钱和小麦面,有时候学生收不上学费,还会拎回来两斤肉来顶一顶学费,他们家里还有地,算得上是旱涝保收,所以他们家过得也好,院子里有个大堂屋,左右前后四间房,俩儿子以后娶媳妇都住的开。
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左边住的邻居,也就是她的大嫂正出来泼洗脚水——这里面住的是她老公的亲哥哥一家,瞧见石美兰,这里的人“哎呦”一声,似乎是回去传信了。
大嫂在喊:“妈,快出来看!石美兰还没病死呢!自己跑回家啦!”
石美兰病重,人还没死老公就找下家的事儿早都在村子里传遍了,一群人等着看笑话呢。
石美兰顾不上管大嫂那头,她蹒跚的推开了家门。
她看见老李家的堂屋里开着亮融融的电灯,灯光从浆糊纸里头透出来,带着温暖的气息。
这亮好刺眼,以前她除了让俩儿子学习,从来不让人开电灯的。
石美兰抖的更厉害了。
隔着昏黄的窗纸,她看见了一个女人的影子映在上面,烟筒里的烟一直往上飘,那些烟里还飘荡着肉的味道。
她在祠堂里冻的要死,一口饭吃不上,李老二居然跟别人开着电灯吃肉!
石美兰心头钝痛,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力气,硬是推开了搀扶她的胡红花,自己推开了大门,冲进了堂屋。
堂屋里,石美兰的老公李老二,大儿子二儿子,和一对母女正在吃饭。
饭是热腾腾的酸菜猪肉炖粉条,在寒冷的冬天里翻出烫热的白雾,香气和欢声笑语一起填满了整个堂屋,石美兰推开门的瞬间,听见她的老公李老二喜气洋洋、语调高昂的说道:“等来年开了春,我们把婚事办了,你直接从你家搬过来就行,你家那房子留给你闺女,以后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啦。”
李老头一想到他以后要娶王寡妇,李老头就高兴。
王寡妇性格温柔,以后一定听话,处处顺着他。
石美兰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冲,能吵能闹,压了李老头一辈子了,李老头早都烦了,终于能换一个了,他当然高兴。
“咱们俩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办婚礼,会让人笑话的。”坐在主位上的王寡妇难为情的垂下头。
王寡妇很瘦,脸蛋白的像是村头长出来的花儿,风一吹,她就弯下腰,露出一片雪白的脖颈,引人看了又看,她读过书,在村委会和妇联写播报,以前还是下乡的知青呢。
她之前嫁的老公也体面,也是另一个知青,只是前段时间,她的知青老公返城了,偷偷丢下一个她,村里人都可怜她,但王寡妇自己争气,后来带着自己女儿去小镇里的服装厂里找了活儿,一个月能挣十五块钱呢,也不少了,农村里面能自己挣钱的女人可不多。
王寡妇长得好,一低头,柔弱间又添了几分知性,虽然年过三十,但却多了几分岁月沉淀过后的静美。
见到王寡妇这么说,李天赐就在一旁笑:“王婶子,你也是明媒正娶进来的,我们不会亏了你的。”
李天赐长得像是他爹,说话文绉绉的,身形单薄,年岁也小,但是没人敢看轻他,因为他今年九月份考上了大学,在家过完年,就要去学校里继续读书了。
这可是大学生!李天赐毕业是包分配的,一定有好工作,以后说不准还要当大官,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以李天赐为荣呢!
说话间,李天赐的目光看向了王婶子身旁的姑娘。
这是王婶子的女儿,叫林欣然,穿着一身红棉袄,衬得一张小脸水嫩嫩的,像是夏天荷花湖里面长出来的菱角,脆生生的白。
林欣然十五岁,在他们村子里已经是可以婚嫁的年纪了,察觉到李天赐看她,林欣然低下了头。
这一低头,小女儿家的娇羞跃然而出。
李天赐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们老李家跟隔壁老林家是十来年的邻居,林欣然跟他们兄弟俩一起长大,要不是他爸突然把他的婚事许给一个猎户家的女儿,他应该跟林欣然——
“昕然多吃点。”这时候,一旁伸出来个筷子,给林欣然夹了一块猪肉。
是一旁的李天福。
李天福长的高高壮壮的,脾气冲,身上一股劲儿,往哪儿一站,身板硬挺,眼睛亮的像是一团火,身上缠满了热腾腾的男人气,跟李天赐不同,他没考上大学,但是他有一把子力气,跟了他也吃不了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