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月光,林却看清了它最后搭在她身上的前腿——皮肉外翻着,白色的骨骇目惊心。
自那之后,与她们纠缠了两年半之久的狼群消失了,好像从没有存在过。
那三只小狼是小狼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沈昱初迷迷糊糊醒过来,林却看了她一眼,捞起其中一只,塞到了她的怀里——毛茸茸的,很舒服。
“小狗?”
“小狼。”
沈昱初怔愣住了,低头看向怀里的小家伙,一人一狼,四目相对。
林却没忍住轻笑出了声音,右手揉着另外两只小狼的头顶,左手自然揉了一下沈昱初的头发:“以后它们就和我们一起生活了,你是第一个见到它们的——给它们起个名字吧。”
“昭昭。”
“像我一样吗?”
“嗯,像你一样。”
林却收回手,逗着窝在她腿上的两个小家伙:“有了名字,就算咱们家里人了,去哪里也走不丢。”
沈昱初试着伸出手,小家伙像是感知到了什么,毛茸茸的小脑袋不等沈昱初的手落下,先蹭到了她的手心——暖洋洋的。
“嗯……”沈昱初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家伙,凑近,对它说,“你就叫小花吧,花色什么颜色都有。”
林却粲然:“还挺写实。”
沈昱初不以为然,把小花抱在了自己肩上,抱小孩子一样抱着它,看向林却:“你怀里的那两个呢?叫什么?”
林却看着它们,一手一个拎了起来,思衬几秒,先放下了右手这个:“你叫阿汪。”
“你,”林却看着左手的小家伙,认真地说,“就叫小咪吧。”
“小咪??”
沈昱初看傻子一样看着林却。
林却耸了耸肩:“小宝念叨好几天想要小猫了——也不知道这孩子忽然抽的哪门子疯,猫是没有了,但都叫小咪,区别应该不大……”
“区别……还是有点大的……”
三个小家伙满三个月后,便从林却肩上接过了守夜的任务,林却每七天一次的物资储备活动,也多了一名成员:小咪是一只嗅觉灵敏的小狼。
她们在原野度过了五年。
苦,但万幸她们拥有不屈且乐观的精神;
野兔是幸运,蛇肉的味道也差不到哪里去,十三个人都健康,小宝的身体越来越好,淋雨就感冒的症状改善了很多;三只小狼也变成了三只大狼,从最开始被小宝搂在怀里睡,到最后三只围成圈小宝在中间,睡姿转换的同时枕头也转换。
第五年,
母亲或者其她家人依旧没有找到沈昱初。
但沈昱初早就已经不期待离开了。
箱子里的黄金已经蒙尘,
海滩上小宝追逐着小咪,笑声回荡;
一团不规则的影子一点点靠近,完全展现在沈昱初的视野中后,沈昱初的心像是被什么攥住,狠狠向下牵拉——
有些东西,总在不期待的时候出现;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迟到的期待,是一切祸孽的开端。
【作者有话说】
原野的故事有一点点长……因为是小林的故事,所以阿鹿就是在睡觉,睡得很好()
这部分的内容有点种田的味道,十三个姑娘开荒种地(),大家喜欢看的话,我抽时间捏一个脑洞出来[奶茶][奶茶][奶茶]
PS。俺的种田文启蒙是:《蓝色海豚岛》和《鲁滨逊漂流记》[彩虹屁][彩虹屁][彩虹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