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连累父母,长大后离经叛道、罔顾伦常,她就应该在出生那一刻被她娘掐死。
陆烛那样用心教她,想让她成为一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若是知晓了她的龌龊心思,会怎么样?
光是想想,便烦闷异常。
直觉告诉她,只有永远做陆烛眼里的乖孩子,她才能永远同他在一起。
为此,她开始强迫自己将心思从陆烛身上收回来,主动远离他。
可是不成。
越是远离,便越是想念,到最后,反而起了反效果。
她变得比从前更喜欢他了。
如何是好?
她只能认命,放弃挣扎。
她喜欢陆烛,有什么错,她为何要折磨自己,硬要将一颗心将他身上收回来。
他那么好,就该被她喜欢。
第一次发现身体的乐趣,是在半年前老太太的生辰宴。
因大儿子过世还没三年,老太太兴致并不高,只和他们一起简单吃了顿饭,并叫了府中养的戏班子到园子里唱戏。
她趁陆烛不注意,偷偷多吃了两杯金华酒,身上便比以往燥热。
偏水榭里还在演老太太点的《西厢记》。
就在丫头婆子们为崔莺莺和张生的爱情感慨流泪时,她脑海中闪现的,却是其中不可能被搬到台上的浓艳唱词——
“春至人间花弄色,将柳腰款摆。。。。。。鱼水得和谐,嫩蕊娇香蝶恣采。”①
她转头,看着陆烛一身深色道袍,正襟危坐的模样,暗暗地想。
这可不就是她的张生么。
只不过他还未知她这个‘崔莺莺’的情意而已。
当晚回去,里头亵衣已然斑驳,不知何时染上了一层浓雾。
大家女儿,有这般行径,若是被人知晓,名声便坏了,将来再难嫁好人家。
可谁在乎呢。
若是能一辈子不嫁人,留在陆烛身边,她巴不得。
然而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此。
她想触碰陆烛,哪怕只是他的气味也好。
她需要他化作药,来治她满心的情天孽海。
于是她像一只野鬼,偷偷潜入他的房间,偷走了那件他常穿的寝衣,将它藏于长袖之中,一路带回了自己闺房。
他的寝衣就像他的人一样,干净、庄重、肃穆,好似下一刻就要出声斥责她的离经叛道、不知廉耻。
巧容更喜欢了。
闻着那独属于他的清冽香气,她一颗心终于稍稍安定。
她褪|去满身累赘,将寝衣穿在身上,那一刻,他们离得那样近,好似与她相贴的不是一层薄薄的布料,而是那与她身上一样的,鲜活温暖的皮肉。
他在拥抱她。
她终于获得比以往更多的满足。
可是,仍旧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