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矜:“……”
顾厌:“……”
“你刚才不是问过我,对你的印象怎么样吗?”甄矜想了想说。
“就跟这位老兄差不多吧。”甄矜说着指了指那只原色哈士奇的背影。
“英俊,又沙雕。”甄矜说。
顾厌:“……”
看在那只原色哈士奇那么英俊的份儿上,我也就不计较这种比喻方式了,顾厌心想,毕竟,现在不是有很多人把自己的男朋友叫做“狗子”吗?
顾厌想的挺开的,又觉得也许自己也应该给甄矜起一个什么“昵称”。
然而,他的眼神,一旦往自己的男朋友身上一看,就觉得这位先生的气质,实在是跟全天下的任何一只狗子,都搭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顾厌:“……”
看来,狗子方面的昵称是肯定行不通的了,顾厌心想。
然后他就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另外一个方向上,比如说……
仙子,之类的。
顾厌:“……”
好吧,我是狗子,他是仙子,我们的昵称里,都有一个“子”字,听起来,倒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顾厌就非常实际的,在自己的心里贯穿了一下精神胜利法。
“你不会是在腹诽我吧?”甄矜看着顾厌炯炯有神的目光,就直接问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隐忧”。
“没有。”顾厌立刻就非常机智的这样否认到。
“从传统的意义上来说,是没有的。”顾厌在接收到了甄矜的,“真的?我不信。”的眼神之后,又对于自己的说法,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修饰。
“好吧,我只是……在给你起个外号。”顾厌想了想说。
甄矜:“……”
这还不算是腹诽?甄矜心想。
不过就在他用自己充满正义的目光,即将对顾厌实行正义凝视的时候,顾厌就很机智地接着说道,“但是我给你起的外号,是仙子啊。”
甄矜:“……”
好的,那么我就不会生气了,甄矜于是只好熟练的令人心疼的,开始了自我攻略的旅程。
——
两个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打着机锋,回到了甄矜新近搬过去的住所。
“我们竟然已经走了这么远了吗?”
顾厌在门口的接手桌上,放置自己的手机的时候,偶然间看到了手机上面的步数提示,有些惊讶的问甄矜道。
“你以为呢。”甄矜笑道。
“这个地方的房子这么贵,有一个很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这里的绿地面积和人造的中式园林景观非常开阔么。”甄矜说。
顾厌点了点头,不过还是觉得挺惊讶的。
他平日里,是一个不太耐烦走路的人。
当然了,如果是在健身房里,做那样量化的健身工作,他是不会排斥的。
但是,如果让他选择,从自己的住所前往工作的地点,是走路还是乘车的话,顾厌是一定会选择一个,效率更高的出行方式的。
他觉得,走路有点麻烦,虽然不肥,但是思维方式,还是偏向于宅男靠拢的。
然而今天,顾厌走了这么久,却一点儿也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看起来,还是因为我男朋友的关系吧,顾厌仔细的辨析了一下,自己今天走路的时候,和往常自己走路的时候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然后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
那就是:有帅哥陪着的时候,走起路来,尤其的轻松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