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说那位男明星是她男神,另一个说是他男神,然后两人开始比较谁对男明星的爱多一点,一个说她多,另一个说她才多,然后两个人就围绕着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展开激烈大讨论,争论不休,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
宋知初喝着杯中的酒,只觉得好笑。
东国的女孩子都这么脑残花痴吗,为这件小破事也能争起来。
宋知初觉得,那位男明星应该长得没多好看吧,不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男明星嘛,世上男明星多了去了,但真正让人惊艳的可太少了,毕竟她可是看神颜看习惯了的人,所以,她很挑的。
反正她至今没有找到比她家陆爷更好看的男人。
宋知初喝完了杯中的酒,不打算再听这两个脑残小迷妹继续争吵了,起身拿了包包就走。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米色国风旗袍,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头发也是特地弄过的,再配上精致明艳的妆容,她走在街上难免引人注目。
走着走着,忽然一个戴鸭舌帽,穿着白色运动服的年轻男人撞上了她。
撞掉了宋知初手里的包包。
他及时弯身帮她捡起,“对不起,走太急了。”
尽管他这样做了,可不知为何宋知初觉得他就是故意的。
接过包包,她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可男人鸭舌帽的帽沿压得很低很低,她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能看到他露出来的那半张脸,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下颔,棱角分明的轮廓,性感的薄唇,唇角还挂着意味不明的笑。
不知为何,宋知初断定,这人就是刚刚清吧里两位小姑娘口中的男明星。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确定,但直觉这个东西,就是如此神奇。
没想和他多打交道,宋知初甩了句没事就打算走了。
“小姐。”身后那男人一下子叫住她。
宋知初步子顿住。
男人走过来递给她一张名片,“我看我与小姐有缘,送你一张我的名片,日后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大可以联系我。”
宋知初:“??”
她看了看名片,又看了看他,“先生,不过是撞了一下,用不着这么热络吧?再说了,我认识你吗?”
宋知初觉得这人莫名其妙。
那人嘴角带笑地示意她手中的名片,“现在不是认识了?”
宋知初:“……”
有点无所适从。
那人笑了,他笑起来嘴角有个好看的梨涡,绝代风华又魅力无限,“再见,小姐,期待和你的下次相见。”
他走了。
宋知初愣在原地。
下次相见?
见个屁见,她过几天就走了。
而且,她对他没有半点兴趣。
宋知初这时候不会想到,她在东国偶遇的这个男人,和她有着血浓于水的至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