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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两京初乱(第1页)

世间许多事的缘由,是难分天地与众生的。

道教一派中,主张地狱有五种:寒冰狱、火坑狱、抽肠狱、剜心狱、拔舌狱。

经过此五间地狱的劫数与试炼后,尽数遭遇此五种酷刑之人,将面临的则是第六道——修炼成仙。

而如何得经过此五间地狱,实非一般寻常人所能设想得到的,其之中得以承受这般连番酷刑的人,于世中不可能存在。

但此番修道成仙之中,却藏有一个巧法——以他人之身,代为受惩,代为经历历练劫数。

可由他人代偿,自己又如何从中得道?

若代偿之人皆为穷凶极恶之徒——犯过重大罪恶却苟活于世中,不人不鬼之人——是被称之为所谓“人魈”,以人魈之身历劫,即是除害除患,由此积下道业,以此积下的道业为基底,再加以时日修炼,方可入道升仙。

此法是为丘道人那般掌正统道学,以修正道为纲,以先天道相、资质为基础,从而得道升仙之人,所唾弃不齿的。

不过,反观此邪道之中所述,以非寻常之法修道历练,无论寒冰、火坑,还是抽肠、剜心、拔舌,本就似为惩戒恶人,而特特所设之手法。

恶人自当是该恶法惩处,可若只以恶人、恶法分开论,这世上,究竟是先有无恶不作却侥幸存世的恶人,还是先有手段残忍却无恶不制之恶法?

然往此事深处思索,于提及到的此升仙邪法为论据,若恶人

在先,岂容得此般惩治自己的恶法存于世,而大挫己方锐气;然,若恶法在先,缘何会有这许多恶人丝毫不忌惮于此,愿以亲身试此恶法?

世间不生恶人,则恶法无用;世间有此恶法,则因有恶人存世。

两方如何都得说通时,恶法、恶人是为难分出先后,几可谓相辅相成,此消彼长。

如此看来,恶人、恶法之关联,与天地和众生间的关联,是为相同。

异骨、僵血、鱼鳞三症,初当为人祸,然长而久之,其状却更似天灾许多——即便结果不尽如天灾般惨烈,但以其怪异唤作天罚,亦未必不可。

既言及天罚,自是人间状况,触及天地之怒,天地既怒,自然降灾,然天地之间无人之时,天灾亦时有发生,故而当称未尽有人作恶时,天亦有天灾。

只由人恶,而引天灾降——此言想来未必确切。

可回顾过往古今,此言又似是对的,自古有言“昏君至,天灾降”,短命朝秦、隋暂不言,以历经前后足四百年余之所谓“大汉天朝”而言,乱世、昏君、天灾三者几乎相伴相生。

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开四十年文景盛世,中原地方、黄河南北从未生过大灾、急灾,上下一片风调雨顺,人人自适其乐,安居乐业。

然,汉武帝刘彻继位后,南征北战,收复失地,拓展疆域,武将战功赫赫,文臣大书赞歌。

而千万黎民的真实状况,在《前汉

书·武帝本纪》中多有记载,“元鼎三年四月,关东旱,郡国四十余饑,人相食。”

大殿之内高颂“天朝上国,无物不丰”,而大殿之外,“人相食”。

旱灾不过冰山一角,汉武帝治下,黄河决口,赈灾救人不力,致使水患及后续余波足足持续数年之久,百姓死伤无数。

太子太傅夏侯胜于《汉书》中所记,“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亡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

于民生之昏治,终致恶人愈恶,天罚常生于此时,是为史中定例一般。

若此仍不足以言明眼下复生之大唐之状,则再沿汉武帝刘彻驾崩后,再看百年——汉昭帝刘弗陵英年早逝,但其治下十三年,与其后继位之汉宣帝刘询在位的二十又五年,此近四十年,大汉疆域之内,人口回增,土地再复丰饶,虽未曾大肆举兵,疆域之外却还算得平安。

后又至对朝臣重儒轻法,于民几近无为而治之汉元帝刘奭,其父汉宣帝仍在世时,既当众称其为“乱我家者,太子也”。

在刘奭治下,放纵各地豪强地主大肆屯兵兼并,连连倒逼削弱皇权,国力大幅衰减,好容易得了安平日子的百姓,再度民不聊生。

而天灾,亦未曾放过此时,《资治通鉴》记,汉元帝才方登基不久,“初元

元年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

人再相食,君昏致天灾降似再次应验,而此一回持续时间更为长些。

初元二年六月,“关东饑,齐地人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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