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能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和谈不成。
淮城的人在望京滞留三月,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只能空着手回去交差。
可敖锦却赶在他们回去之前,先一步去了淮城。
程黎用蔷薇结果了那人的命。
他开枪时手很稳,腕骨溅上飞起的血珠,看上去格外妖艳昳丽,仿佛只在午夜出没,以鲜血为食的血族一般。
“我现在能肯定了。”敖锦双手交叠,搭在他肩膀上,“阿黎留学时没有虚度,开枪的模样又稳又帅。”
“而且……”
“而且什么?”程黎偏头,薄唇擦过她额头,“怎么感觉你不像在夸我?”
“如果今晚让我在上面,我就好好夸你怎么样?”
敖锦试图跟他谈条件,可长大后的狼崽,远没有从前那么好哄骗。
程黎眼眸幽深,看不出情绪,答应得却很是爽快。
反正只说是在上面。
又没说自己不可以动,事到如今,也该让她吃一点儿教训了。
当晚果真叫敖锦印象深刻。
之后南方战火不断,好在北方尚且平稳。
百姓不被烟膏毒害以后,也不再任人欺凌,纷纷拿起武器反抗,将入侵者从这片土地上赶走。
这其中当然有敖锦在帮忙。
程黎一直陪伴左右,跟着她到处征战,两人在短暂的乱世中,留下不少令人惊奇的故事。
直到所有战事平定,他们才重新退回望京。
敖锦不喜欢战争。
可她却无意称王,更不愿意管太多事情,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争权夺利对她而言,无异于是自讨苦吃。
自己的事都做不过来,为什么要花时间去管无关紧要的人。
而程黎只想陪着她,在她身边度过自己生命里所有的时间,分开一天都嫌太久。
很久以后的某个雪天。
程黎跟敖锦站在阳台上,楼下的花匠依旧在忙碌,很像他们结婚前的那次交谈。
他伸手接下一片飞雪,看着它被手心温度融化。
“这辈子没有过够,如果人真会有来世的话,我还想跟今天一样陪你看雪。”
“会有的,我会替阿黎记得。”
敖锦声音很轻。
却早已在心中,爱了他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