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一个穷秀才拿来卖的,说是他祖上留下的。”
掌柜地扇了扇飘起来的灰尘,眉头紧皱。
这些书都放在铺子里好几年了,就这上面写的乱七八糟的那些,连书上的字都看不清了,谁买。
“你要,五两银子全拿去吧。”
反正当初这书他买来也才二两银子,遇到这个冤大头刚好清了地儿放其他的。
心里暗喜,曲仲面上不显,砸吧了几下嘴。
“那些加上这些一共五十八两,卖了就全拿走,不卖就不要了。”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曲仲摆出副你看着办的样子。
看掌柜滴皱眉,立马就转身打算拍拍屁股走了。
“卖了卖了。”
掌柜的勉为其难地用鸡毛掸子弹着书上的灰,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
于是,这场买卖就在双方都觉得遇上傻子的和谐气氛下友好结束了。
掌柜的还把书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曲仲的背篓,摇着手把人送走了。
呵呵--
不识货的家伙。
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歌,曲仲一边问路到了一家卖金银首饰的铺子。
今早他专门从空间里拿了个小的金饰出来,就是打算换些碎银子来花。
没想到。
这种不起眼的金饰竟然还兑了一百多两。
这就是在曲仲眼里不起眼,这首饰的做工在这么个镇子来说简直是极品了。
掌柜的一见就知道这首饰不用再重做,就能卖个好价钱。
所以这才出了一百两银子来买。
并且嘱咐曲仲下次有了这等好东西一定拿到他铺子里来卖。
曲仲点头,心里反而确定以后一定不来了。
这镇子太小,多来两边绝对就被人记住了,下次有机会还是去县城。
“看来,还是女人的眼光更好啊。”
怀里装着巨款,曲仲不由得感慨。
去了钱庄把银票全换成了散碎银子,曲仲找了个没人的地儿,把银子和给自己买的书都丢进了空间。
这才大摇大摆地去找了个摊子要了碗馄饨。
“大叔,这附近哪有木匠啊。”
吞下一口鲜香的馄饨,曲仲还牢牢记得自己今天得目的。
“你朝前一直走,走到头左拐第一家都是了。”
老大爷头也不回地回道。
锣鼓镇不大,曲仲几口吃完了馄饨,揉了揉还没吃饱的肚子,打算一会再买点包子。
这个世界的身体可比上一个世界好多了。
就是太能吃了,这一碗馄饨填下去好像就晃荡了下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