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以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她神采飞扬,大声说:“这还用问,当然是,去!买!鸡!”
想她当年斗遍盛京无敌手,可惜生为女儿身,不能自爆身份。便宜了她那个傻哥哥,让他白白捡了这斗鸡第一人的称号。
那些失去的荣耀,她现在要亲手给斗回来!
斗鸡是门学问,从选鸡到饲养、训练,全都有特殊的门道。
按理说想让斗鸡战斗力达到巅峰状态,应该是选好血统纯粹的鸡种,买回家亲自喂养,这样才能更加熟悉它的习性和战斗方式。可徐碧琛知道自己时间不多,根本不可能做到这样精细饲养,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
他们到卖斗鸡的市场上转了一圈,琛夫人眼儿一扫,就将这儿的情况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极好的,没有。
但大多品质不错,在这种小地方,也差不多能应付。
“这只脸长毛细,脑袋小,斗性强,可。”
“这个嘛,鹅颈,鹰嘴,鸵鸟身,仙鹤顶,眼窝深,爪子尖利,可。”
“脖长,无毛,个头大,斗法灵活,可。”
挑了三只品相不错的成年斗鸡,让家丁拎着带回去。
袁大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鸡叫声,蹙眉皱鼻,苦兮兮问道:“夫人,提回去,谁养啊?”
几个大汉同时摆手,齐说:“俺们不会养鸡。”
她又看向两个男孩。
他们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嘴唇微张:“我们也…”不会。
“年轻人,记性好,可以学。”琛夫人冷飕飕地冒出来一句,不给他们留反悔的余地。
接过几只大斗鸡,与它们大眼瞪小眼,季珑气结,干脆别过头不再看。
越看越添堵。
让他来养鸡,徐碧琛是不怎么担心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二十七岁的景珏是会为了她一个小小的喜好去钻研许久的性子,那十一岁的他,一样也会这样。
不懂有什么关系,谁都不是天才,哪里可能样样都会?
要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就要看他愿不愿意去接纳、学习你喜欢的东西。
不懂就问,不懂就学,什么都拿‘我不会’作借口,和他在一起不如养条狗。
而季珑的确也是这个狗性格。
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为了几只咯咯咯的大公鸡跑去翻阅书籍,还不顾体面,到处询问如何养鸡。
好在四处跑腿也并非毫无收获,闹腾一番,总算摸出点方法。
斗鸡体内易生内热,每日喂大黄水清热。此后三天,喂菜类;再三天,喂青菜和少许高粱;又三天,主食增加。九天的功夫,体内脂肪消耗殆尽,供给足够的饮水,再喂几个蛋白,辅以训练,战斗力短时间内有了极大长进。
徐碧琛亲自训练,将这几只斗鸡驯得斗志昂扬,见谁都一副神气兮兮的模样。
外面的擂台一连摆了十五天,等准备完毕,琛夫人领着它们出征,所向披靡,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