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叫金艳,她故作生气的样子抱怨道:“那明天我得吃小叶子做的早饭。”
叶筝笑容淡雅,“包在我身上。”
金艳捧住脸痴迷地说道:“小叶子,要不是因为我有男朋友,我绝对要追你。”
叶筝被她的话闹了个脸蛋羞红,推开金艳反驳道:“那可不行。”
她的拒绝让金艳伤心地瘪瘪嘴,跟在她身后追问道:“干嘛不行?我性格也很好啊,长得虽然比不上你,但也不丑呀,为什么不行。”
叶筝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拒绝办公室恋情!”
“哈哈哈,所以昨天开小灶的小王对你的追求,你故意当做没发生呀?”金艳小声地说道,冲着叶筝挤眉弄眼。
叶筝忍不住打了她一下,“这话你可不能再提起了啊,好不容易掀篇了。”
“好好好,我不会再提了。但是小叶子你今年都二十四五了吧,没有个恋爱史,你难道是个性冷淡?”
叶筝认为早晨不适合聊这么火热的话题,没好气地白了一眼金艳,不过她的不满在金艳看起来杀伤力并不强,反而有种被她媚眼电到的感觉。
她长相清丽纯美,有种顽强的破碎感,她的眉眼望着远方深思时,是忧伤的,但弯弯浅笑时,却又充沛着活力,五官生动起来,便不再有那份让人怜惜的忧伤,而是鲜活富有治愈。
金艳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汇来描述她,因为她是灵动的,文字恰恰会束缚住这份她的属于她的气质。
所以金艳非常好奇这样的一位漂亮女人是怎么能做到拥有长达二十四年的单身生涯。
她拿起冰箱里的饮料当话筒来采访叶筝,郑重其事地问道:“叶小姐,可否回答我的问题呢?”
叶筝随口解释道:“那方面不冷淡,我只是没有遇见喜欢的。”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人才是你喜欢的呢?”
叶筝想了想,斟酌道:“首先得是个人。”
金艳仰头崩溃,无奈地趴在她肩膀上,有气无力地说道:“我还是不问你这些了,省得被你给气死。”
“我的回答不正确吗?”
这次变成了金艳忽视叶筝的话,把饮料放回冰箱里,喃喃自语道:“扮熊猫去咯,不理笨蛋咯。”
二人的打打闹闹,冷清的早晨很快迎来了中午的客流量巅峰阶段,菜馆量大便宜,一楼是方桌随意坐人,二楼是包间,走得起快餐,也走得起私人订制的套餐,因为菜馆的大厨就是镇店之宝,也是两家店的老板。
时间流逝,从早变到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