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愿意放弃署名权!”
一般找枪手代笔,是不给署名的,属于一次性买断。
作品所有权利,都归原主。
不过,陈大用打算给出署名权。。。。。。
他不想将作品放到自己名下,因为,他在商业领域已经足够优秀了。
然后在歌唱领域,包括影视领域,都很优秀。。。。。。
如果又写出一系列爆款作品,且是闻名世界的那种文学巨作,那,也太惊世骇俗了。
所以,该藏锋的时候,就该藏锋!
所以,陈大用打算,将作品放到别人名下。
那这样一来,自然就会造就一些文学巨匠出来。
这些文学巨匠,会拥有很大的影响力。。。。。。陈大用自然不会放任自流!
所以,签约到自己的出版公司!
“你是说,可以给我署名权吗?”维雅先是一愣,旋即眼睛亮了起来。
她眼下根本出版不了一本书,代笔的书,是肯定可以出版的。
如果给她署名权,那么,除去其他权利以外,这本书就是她写的,且出版的!
她太想出版一本书了。。。。。。
陈大用点头,“是的!”
“那请问一下,签约多少年呢?”维雅问道。
陈大用给出答案:“终身签约!”
维雅顿时惊愕起来,她有想过年限会很长,但是属实是没有想到,竟然是终身签约。。。。。。
这也太夸张了。。。。。。
陈大用接着说道:“我这边签约和别的出版社、出版公司签约不一样。”
“这边签约,你每个月可以拿薪水,拿一辈子。”
“如果你自己写了书,只要不是太差,这边都会给你出版并发售。或买断,或分成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