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不會因禍得福,闖出一片新天地,影響不了永安百貨,也就拿不到這張面值千元的支票!
真是應了古人那句老話,禍兮,福所倚——
嗯,後面那半句就不要了。
說起來,她倒是第一次知道,永安百貨,竟是郭漢桑家中所有。
難怪第一次見郭漢桑,他就在開支票,後面她去查先生家中賣書,郭雲琛載她離開時,又要開支票給她!
郭支票,是真有錢啊!
她在文中提到永安百貨,也是巧合。
池老闆當初第一次採購咖啡,也是貨比了三家的,據他說,永安賣的要比先施貴一些,圖便宜,最後選了先施!
宋浣溪直覺認為,更貴,就是更好,所以在寫到阿嬌的自行車的時候,才會選了永安百貨。
沒想到真箇就是無心插柳柳成蔭。
三百章了呀,我去!
第301章文仔也努力賺錢(二更)
宋浣溪現下手頭寬裕,也就不再為了三瓜兩棗,每日奔波。
昨天就和池老闆打了招呼,以後每周日,都是她的休息日——白天在九龍戲院前擺了一天的攤,晚上還要碼字,實在是沒有精力再去兼職了。
說是休息,其實也並沒有閒下來。
到了晚飯時間,任太還沒有把小弟送回來,姐妹二人等了一會兒,宋浣溪果斷道:「我們先吃!」
任太是絕對不會餓到小弟的,今天這麼晚還沒有送回來,應該是留著小弟吃了晚飯。
其實之前任太就表示,讓小弟吃了晚飯再回來,大抵這個年齡的女人,母性都很強,見不得偏瘦的小朋友,總想餵成一隻小豬。
是小弟堅持,要和姐姐們一起吃飯,任太才把小弟送回來的。
這一點上,宋浣溪就很喜歡任太的行事風格——並不因為自己財大勢大,又身為長輩,就強人所難!
更何況,文仔還是個只有七歲的小朋友,有時候,連宋浣溪都會無視文仔的意願,任太卻能尊重小朋友的選擇,這一點就超級贊。
所以,今天文仔沒有回來吃晚飯,宋浣溪也並不擔心。
姐妹二人吃了晚飯以後,並沒有等很久,外面就傳來了剎車的聲音。
姐妹二人一起下了樓,到樓下時,文仔已經下了車,背著他的小書包,正一臉認真地同任太以及任大小姐告別。
十二歲的小姑娘認真叮囑七歲的弟弟:「文仔要好好吃飯哦,下次來我家,我會給你稱體重,要是輕了,就罰你唱歌給大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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