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尔没听过“叙述性诡计”,但“推理作品”一词还是懂的,
他诧异道:“这个标题起得也太大了吧?”
莫非,陆时飘了?
霍金斯把报纸递过来,说道:“你看一看吧,上面的内容太专业,我读不进去。”
道尔点点头,接过报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概念:
叙述性诡计,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道尔更加惊讶了,
无疑,《罗杰疑案》的写作手法就是这个,
陆时在中利用了读者阅读时的默契和惯性的思想,将读者或玩家引入事先准备好的故事环境,最后通过指出读者的误区,来让整个故事完成反转。
问题是……
《罗杰疑案》不是还在销售中吗?
就这么给出核心诡计,不会因为剧透影响销量?
道尔百思不得其解,
结果,他一歪头,看到了妻子迷惑的目光,顿时变了想法。
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把大部头读进去,
对于作者来讲,叙述性诡计的概念是非常好理解的,可在读者的眼中,就有点儿不知所云了。
“啧……”
道尔咋舌,
他从心里觉得陆时这种“我书评我自己”的态度挺傲慢的,
但又觉得陆时有这个资格。
一本六镑多的书,不到十天就卖出了两万册,搁谁身上都得飘。
道尔继续往后阅读,
没想到,他越读越震惊,
因为陆时竟然真的毫不藏私,将叙述性诡计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构造、如何引导读者,全都掰开了、揉碎了讲,简直就像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
霍金斯看着丈夫,不解道:“阿瑟,你怎么了?”
道尔沉默半晌,说:“如果能把这篇文章完全吃透,靠写作为生肯定是没问题的。”
霍金斯不解,
“啊?真有这么厉害?”
道尔点头,
“是的,真有这么厉害。你看他写的这些叙述性诡计的分类,性别叙诡、年龄叙诡、身份叙诡、一人分饰两角甚至多角……这些东西,前人肯定有想到过,但这么系统地写出来的,陆时是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