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惭愧,惭愧,老朽读过几年书,侥幸中了秀才。”
陈谦道:“那你们几位,都是明事理的。”
“此案骇人听闻,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几个人竟然敢将人活活打死。”
“这置国法何在?”
“此案我已奏于朝廷,相信陛下也会同意我的看法,法不容情!”
那耆老道:“这毕竟是家事!”
陈谦问道:“假如,王翠花是被外人谋杀!你说本县是管还是不管?”
“县尊当然要管,县尊代天子牧民,王翠花也是天子之民,如何能不管?”
陈谦笑道:“是啊,既然她是天子之民,那无论她被谁杀害,我都要管。”
“更何况,她没有违反任何律法,又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无缘无故被人杀害,本县如此判决如何是错的?”
“啊这。。。。。。”
众人哑口无言。
很多事的逻辑,本来就是错的。
剖开本质看逻辑,很容易就能找到事的对错。
陈谦道:“此事该当如何裁决,由陛下定夺,你们就不要掺和。”
“来人,送几位本县乡绅出去!”
此案如此宣判,大家当然不服。
几个耆老碰一鼻子灰。
众人又商量着不如给布政使写个陈情状,告知布政使,请求府衙派人解决此事。
他们找到个老秀才,洋洋洒洒写几千字,快马送至府衙。
府衙陈夷行,还不知道此事。
因陈谦的案件宣判,需要上报至行省,主要是由提刑司核准。
提刑司再上报刑部,刑部上报皇帝。
其实,古代的死刑核准,也非常麻烦。
很多时候,都需要皇帝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