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闺女就是孟思华。
孙新柔亲自接见了孟思华,开门见山的把计划说了。
孟思华不同意,她就算做了寡妇好歹也是世家小姐,她怎么能自降身价嫁给一个那样的人?就是临时的也不行,假的也不行。
他们自己知道是假的可外人不知道啊!在人家看来她是才守寡就再嫁了。
孙新柔当时似笑非笑的看着孟思华说道,「孟小姐,您这寡妇当的有水分啊!这事儿你要是不答应,我们潘家准备给你挤挤水。看看你那婆家会不会饶了你。
你那婆家虽不如潘家但好歹也是二等世家。要是知道你那病秧子男人是你……」
「別说了,我答应。」孟思华当时嚇得噤若寒蝉。
看来要是她不答应,不但是她,就是她的家族也要受到牵连。
想起她那个猪狗不如的男人她就咬牙切齿。因为她貌美,那男人看上了她,还在读书的她就被逼着嫁了。
不嫁不行,那男人天天去学校骚扰她。她名声坏了,家里也备受柳家打压。在潘家眼里,他们孟家太渺小,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区区孟家而去得罪一个二等世家的。
所以,她不嫁不行,嫁过去,男人也就一年的新鲜。
一年过后便固態萌生,接着每日流连於花街柳巷眠花宿柳。她嫁过去一年也没怀上孩子,渐渐的就有风言风语。在婆家受到排挤和欺负娘家也不敢给撑腰。
孟思华简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大好的青春就这样埋没在后宅她不甘心。她要自救,离婚她是不敢提的,因为绝对离不了。
柳岩在外吃喝嫖赌的『名声显赫』,谁家的闺女都不敢嫁给他。那些有闺女並且有姿色的都告诫不要在柳岩在的地方露面。
所以,她倒霉,她的美貌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就被这个败类给盯上了。
有一天她在街上『救』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並且带回了家。
后来顺理成章的被柳岩给看上了,接着她又千挑万选买了几个貌美的女侍,给她们打扮的花枝招展,柳岩一个个的都给笑纳了。
本就被酒色太空了身子的留岩,感觉有些力不从心,吃了一些虎狼之药,有一天他『马上风』,死在了女人身上。
男人死的不光彩,她在柳家大闹一番回了娘家。
只是她把柳岩算计死的事儿潘家是如何知道的?把柄被拿捏住,她是不答应也得答应了。如果被柳家知道,柳岩是被她算计死的,那整个孟家就完了。
她只有咬牙接下了这个任务。好在只两个多月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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