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周末,天朗气清。破晓的晨曦挣脱云层的桎梏,泼洒在鳞次栉比的城市楼宇之上,为冷硬的钢筋水泥轮廓镀上了一层鎏金般的暖光,连空气里都裹挟着几分清冽的甜意。唐城一号17楼,欧阳琛正一边对着落地窗整理衣摆,一边等余欢欢梳妆打扮。他褪去了平日里一丝不苟的高定西装,换上一身简约的白色运动装,柔软的面料勾勒出挺拔匀称的身形,额前的刘海自然垂落,遮住了几分平日里迫人的锋芒,眉眼间染上几分少年气,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个意气风发的男大学生,哪里还有半分叱咤商界的霸总模样。这一身是余欢欢选的,许久没有穿得这么年轻了,他有些不太习惯。“我好了,很快吧!”清脆的声音从卧室传来,余欢欢踩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来。她穿的是和欧阳琛同款的白色运动上衣,下身却是一条设计别致的白色裙裤,走动间裙摆轻轻摇曳,平添了几分灵动俏皮。乌黑的长发被束成高马尾,随着动作晃出好看的弧度,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一双顾盼生辉的杏眼,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眨动间仿佛有星光坠落。欧阳琛转过身,目光落在她身上,深邃的眼眸里漾起笑意,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我们欢欢穿什么都好看。”知道自己跟余欢欢穿的是情侣装,这让他对自己身上的衣服更满意了几分。两人今天要去城郊的私人马场骑马。余欢欢自诩见过不少大风大浪,现在越来越:()年代快穿之炮灰随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