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
或许,贝尔德神或者艾泽玛特神,会读取人类的思想、信念和思维模式,然后赐予力量。
未知的事情太多了。
魔力也好,神圣力也好,老金都不了解。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又有谁真正了解呢?
“加洛斯,你这个王八蛋……!”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加洛斯和满月之神,都是该死的混蛋。
“满月的邪神啊!!!”
老金指着天空,大声喊道。
“你那邪恶的目的,就在此地被挫败了!!竟然利用那些垃圾莱肯斯洛普族!你就是个该死的混蛋!”
因为那家伙的神谕,有多少人因此丧命!!
“你他娘的!!真是个混蛋!!!”
虽然不知道神谕是真是假,但加洛斯确实是能执行神谕的战士。他拥有月光的力量。那么,满月之神,或许真的存在。
“你这拔了老娘的毛做面条吃的家伙!!你那丑陋、悖德、令人作呕的名字,就是满月之神!!!”
老金朝着月亮,发出了诅咒。
信奉融合儒教,作为真正的爱与天魔的化身,老金,绝不畏惧邪神的报复。而且,有没有报复还是个问题。
这个世界的诸神,不会以那种方式干涉世事。就算有神,就算你骂贝尔德是王八蛋,也不会发生什么事。
这个世界的诸神,并非全能。
“呼。”
发泄完怒火之后,老金感觉自己那被兴奋占据的精神,变得清醒了。好久没有好好打一场了。加洛斯,是个值得一战的对手。
但是……这里是他们的古老圣地吗。
无所谓了。
写在报告里吧。
首先,要扛着加洛斯的尸体,前往领主城。要向领主证明,他杀死了怪物。而且,还要把皮剥下来,带回家。
用这个做件衣服吧。
把加洛斯的头加工一下,做成帽子,肯定能散发出野蛮人的气息。
——嗖。
老金扛起了加洛斯的尸体。这具身高2。5米,浑身肌肉的巨型尸体,相当沉重,但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大概有200公斤多一点?
感觉不止……反正只要扛到领主城就行了。在那里剥下皮,带走。内脏太远了,很快就会腐烂,带不走。
正当他准备离开时。
“加洛斯大人!!!”
“库哈!!!”
“人类!!”
在远处的森林里,出现了三只和老金差不多高的莱肯斯洛普族。是加洛斯的部下吗?毕竟是祭司,带几个部下也很正常。
但是,他们的毛都是深蓝色的。
“加洛斯已经被我杀了!想要报仇的,就过来试试!!”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