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是喝多了在呕吐,
他为什么知道女人是喝多了?因为在酒店斜对面大约五六十米的建筑外墙上有一片炫丽的霓虹灯,
赫然写着‘万国会’三个字。
会有这种照片,
又取这种名字的,除了酒吧,就是夜总会。
那个女人就是从里面出来的,大半夜的一个女的喝这么多酒,还穿这么性感,也不怕遇到歹人,
他正想着,
伴随着引擎轰鸣声,一辆跑车在距离女人十多米远的地方停下,从副驾驶座下来一个男的,
走进路边的便利店,不一会就出来了,
正想上车,
看到坐在路边的女人,
也不知跟跑车的司机说了什么,接着便朝女人快步走了过来,这时那女的已经醉得完全迷糊了,
男的从后面将她抱起来她也不知道反抗,
整个人软绵绵的,
吱……跑车在女人面前停下,
随后司机从车上下来,和原先那个男的配合,一人抬手一人抬脚,将女人塞进了跑车后座,
接着迅速上车,扬长而去。
整个过程他都看在眼里,如果他想救下那个女人,完全没问题,可他并没有,因为那与他无关,
他的职责是保护林青霞。
而且作为特工,
他对这种俗称‘捡尸’的行为也有些了解。
在台湾、日本和欧美等一些经济发达,社会开放的地方,捡尸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那个女人会被捡走可能有几个原因:
第一,她是和朋友一起出来玩,但是朋友中途有事先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刚好酒劲发作;
第二,心情不好,故意买醉;
第三,夜店的常客;
以上三个不管哪一个,都只能说女人活该,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早知道到夜店玩的危险性,
她若是自重,
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
毫无疑问,等待那个女人的将是被两个男人轮奸的结局。当然,或许那个女人根本就不在意。
他收回视线,
继续坚守自己的岗位,
突然,一阵说话声传入了他耳朵里:“没错,秦汉已经放出来了,这点你可以向警方求证……
我怎么会骗你,
是我亲眼所见的,他不走酒店大堂,偏偏走地下停车场,看到人就低头,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
我说他心里没鬼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