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皱着眉,只觉得自己已快被恶心吐了,冷冷地说:“这人不过是馋女人身子罢了,竟还好意思做出这等十成十被辜负的模样来?”
一点红几乎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的,他自小到大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因剑术太好、又太毒辣,出道之后,碰见的人无一不对他畏畏缩缩,而他亦是根本不屑的去瞧那种畏缩之人,孤傲至极,孑然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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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实乃性情中人,他爱秦蔻,又怎会不喜欢听她说话?秦蔻若不高兴,他又怎想着不去探究?他想多听听她说话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觉得不耐烦?
所以他一眼就瞧出了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本质,只觉得浊臭逼人,恶心极了。
秦蔻说:“所以我一脚就把他踹了!滚吧你个傻x。”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嘴角,正要说话,却听秦蔻说:“啊……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一点红抬头一看,一个桃粉色的招牌立在那处,里头没人,只有几个立起来的自动贩卖机,放着各式商品。
他其实还有点不太明白……这玩意是做什么用的他已懂了,但真的至于分这么多种包装么?
然后他就被秦蔻拉进去,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现代社会的物质丰富性。
出来的时候,他提着个塑料袋,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你在想什么呢?”
一点红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她——若有所思地盯着。
秦蔻:“…………”
秦蔻倒在他怀里撒娇:“呜嘤!红哥你不准太凶……”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