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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0(第47页)

爹爹终究是没有依,常达为他的去留与他爹爹争执许久。

直到皇祖病危,暗流涌动,东宫将易主的流言传得漫天。

爹爹为足登九五,什么都依了。

十三岁那年的冬至日,天下鹅毛大雪。

他一个人上了天山。

那一年,他还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不得太子和太子妃喜爱,被逐出洛京的。

寄身东宫的流浪狗,也是流浪狗。

是以,一朝皇孙,远上天山,无人相送。

唯有一个人。

那人不过一个贫民出身的孩子,无半点钱财权势,在他身边的人眼里,是看一眼都嫌脏的贱民。

却是这唯一的一个人,立在冰天雪地里,白雪满身,鼻尖脸颊都冻红了,郑重其事地和他说:

“小殿下,你有本事,又有大志向,是一定会回京的。”

他执拗立在风雪里,眼神如孤狼般狠厉不驯,一哂,斜望着东宫辉煌的殿顶:

“我若回来,绝不会只回这东宫,要上那金銮殿。”

那孩童垂首:“待您回来,我愿以您为吾主。”

他半垂下长睫,眼眉落雪,淡漠冷疏:

“你要想好。我若回来,常家人,非死绝不可。”

“当真。”那男孩耳尖冻得通红:“我愿做您的刀。”

他望着那男童认真但稚嫩的脸。

两个人是一样的稚气未脱。

可是,人心何等善变,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吧。

他未放在心上,一个人上了马车。

他未想到,恰恰是七年后,九曜逆轮开了,天山大火,他趁乱从一条小道,下了天山,返了京。

回到洛京,物是人非。

他爹爹已经登了基。

李晔已成了太子。

常达给他新择了一个母亲。

父亲继承大统,他成了皇子,亲弟弟一跃入主了东宫,他甚至有了一个新母亲。

所有这些事,连个上天山给他送信的人也无。

新的母亲倒是叫他体会了些母爱。谢贵妃为人温和宽厚,并不轻信什么克母之言,待他视如己出。知道他喜吃东坡肘子,每日吩咐小厨房给他做一份;知道他本性顽劣不驯,也不强扭着来,凡事都问问他的主意。

可是谢贵妃只陪了他两年。

据说,据说,是因他那个生身母亲,惧她得宠太盛,阴谋杀之。

从那天起,常家所有人,他发誓屠戮殆尽。

李晔登基那年,他去寻了多年前唯一一个挚友。

多年前,远赴天山,唯一一个来相送的人。

年少时,两人曾一起设局将李景泰那厮骗入湖中,呛了一肚子浑水;也曾背地里阴过常达,叫他茶中有虫、竹箸沾粪、酒中有马尿。也曾高坐酒楼之上,一边吃酒,一边划拳,输得连雕金嵌玉的刀鞘都赔给了他,最后两个人一同长街纵马,大笑不止。

只是人心太善变。时隔多年,他已无法确认他那句“愿为您的刀”,是否还如初。

没想到,秦王府的暗室里,那人单膝跪地,腰佩长刀,恭恭敬敬地垂首:

“吾心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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