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终究是没有依,常达为他的去留与他爹爹争执许久。
直到皇祖病危,暗流涌动,东宫将易主的流言传得漫天。
爹爹为足登九五,什么都依了。
十三岁那年的冬至日,天下鹅毛大雪。
他一个人上了天山。
那一年,他还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不得太子和太子妃喜爱,被逐出洛京的。
寄身东宫的流浪狗,也是流浪狗。
是以,一朝皇孙,远上天山,无人相送。
唯有一个人。
那人不过一个贫民出身的孩子,无半点钱财权势,在他身边的人眼里,是看一眼都嫌脏的贱民。
却是这唯一的一个人,立在冰天雪地里,白雪满身,鼻尖脸颊都冻红了,郑重其事地和他说:
“小殿下,你有本事,又有大志向,是一定会回京的。”
他执拗立在风雪里,眼神如孤狼般狠厉不驯,一哂,斜望着东宫辉煌的殿顶:
“我若回来,绝不会只回这东宫,要上那金銮殿。”
那孩童垂首:“待您回来,我愿以您为吾主。”
他半垂下长睫,眼眉落雪,淡漠冷疏:
“你要想好。我若回来,常家人,非死绝不可。”
“当真。”那男孩耳尖冻得通红:“我愿做您的刀。”
他望着那男童认真但稚嫩的脸。
两个人是一样的稚气未脱。
可是,人心何等善变,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吧。
他未放在心上,一个人上了马车。
他未想到,恰恰是七年后,九曜逆轮开了,天山大火,他趁乱从一条小道,下了天山,返了京。
回到洛京,物是人非。
他爹爹已经登了基。
李晔已成了太子。
常达给他新择了一个母亲。
父亲继承大统,他成了皇子,亲弟弟一跃入主了东宫,他甚至有了一个新母亲。
所有这些事,连个上天山给他送信的人也无。
新的母亲倒是叫他体会了些母爱。谢贵妃为人温和宽厚,并不轻信什么克母之言,待他视如己出。知道他喜吃东坡肘子,每日吩咐小厨房给他做一份;知道他本性顽劣不驯,也不强扭着来,凡事都问问他的主意。
可是谢贵妃只陪了他两年。
据说,据说,是因他那个生身母亲,惧她得宠太盛,阴谋杀之。
从那天起,常家所有人,他发誓屠戮殆尽。
李晔登基那年,他去寻了多年前唯一一个挚友。
多年前,远赴天山,唯一一个来相送的人。
年少时,两人曾一起设局将李景泰那厮骗入湖中,呛了一肚子浑水;也曾背地里阴过常达,叫他茶中有虫、竹箸沾粪、酒中有马尿。也曾高坐酒楼之上,一边吃酒,一边划拳,输得连雕金嵌玉的刀鞘都赔给了他,最后两个人一同长街纵马,大笑不止。
只是人心太善变。时隔多年,他已无法确认他那句“愿为您的刀”,是否还如初。
没想到,秦王府的暗室里,那人单膝跪地,腰佩长刀,恭恭敬敬地垂首:
“吾心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