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猎户小队比秦然他们提前七日出发。
二十多天下来,这十来个汉子身上的粗布短褐早就看不出本色,可每个人的脸上却都堆着压不住的笑。
他们收获确实太丰了。除了没撞上像金大壮猎杀白虎的泼天大运。
这些日子,他们打了不下三十只山鸡,还有野兔。
除此之外最值钱的是那两只麋鹿,鹿角粗壮,后腿的精肉卖的钱够一个家子吃上三两个月的。
猎物用藤条串着,沉甸甸地压在肩上,可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意。
“这一趟可真是丰收啊。”
一个汉子把鹿腿往上颠了颠,松了松勒进肉里的麻绳,咧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这百牢山以前是咱不敢进的地方,如今看来分明是福地。”
另一个年轻猎户接话,声音里透着扬眉吐气的爽利,“从进来那天起,咱们的手就没闲过。”
“看来以前那些传言,什么吃人的怪物,全是吓唬人的鬼话,不可信,半点不可信!”
“早知如此,咱村早就该进来!以前真是守着金山银山吃糠咽菜。”
这支小队来自金银村的邻村,叫石子村。
当初听到金大状进入百牢山猎杀了白虎后,他们村里当夜就砸了祠堂里的木鼓,凑出这支最精壮的汉子。
比起其他还在观望的村子,石子村是这一批进山最积极、也最快的。
几个人说着,忍不住又开怀大笑起来,笑声撞在密林间,惊起几片枯叶。
照这个势头,哪怕接下来一只稀有野兽都碰不上,光这些皮毛、鹿角、肉干,拉回城里换的银钱,也足够他们每家过个肥年了。
更别提,有了这一趟探路的经验,往后百牢山就是他们碗里的肉,什么时候缺钱了,什么时候进来走一遭。
这山太大了,林子深得望不到头,打上十年八年,怕是连个角都磨不秃。
“都来看看,我打的这只飞鸟,长得挺稀奇。”
队伍前头,一个叫王老三的猎户献宝似的从背后的竹笼里掏出一只鸟来。
那鸟体型有鹰隼大,通体羽毛是暗沉的铁灰色,只在翅尖缀着一溜诡异的颜色,喙弯如铁钩,眼珠漆黑,死前似乎还睁得滚圆,此刻脖子软塌塌地歪着。
王老三拎着它的爪子晃了晃。
“这长相,怕不是山里的灵物?不知道拿到城里,有没有那些达官显贵肯收去?”
旁边闻言凑过去啧啧称奇,
“活物肯定更值钱,可惜你这一箭子下去,成了死的。要是活的,没准比那两只麋鹿还金贵。”
就在几人围着这只飞鸟,七嘴八舌畅想能换几斗米几匹布的时候,死亡的阴影,已经像林子里无声漫上来的苔藓,悄悄裹住了他们。
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雾气凝而不散。
树干上,伏着一个几乎和树皮融为一体的东西。
他浑脸上长满青苔和藤条,根本看不清五官,只有一道缝隙里,漏出一点冷得没有温度的光。
那是丁家弟子控制的一名野人。
此刻野人的视线死死钉在王老三手里那只鸟上。
“……原来,是你们杀了它!”
“我要你们一个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