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们对相关部门人士的抓捕,是十分慎重的。通常需要掌握十足的证据,才会行动。”
“所以。。。。。。”
“接下来肯定会进一步收集证据!”
一位审核员说道。
林凡点点头。
这倒是真的。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犯了罪,要抓捕,就是警务部门的事情。
但是,如果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话。。。。。。
通常就是纪律部门和警务部门协同抓捕。
抓捕之前。。。。。。
基本上就是证据确凿,甚至完全可以定罪了。
几乎所有被抓捕的相关部门人员,最后都定罪了。
当然了,有人说,相关部门随便一个人都贪,抓住了当然可以轻松定罪。
这还真错了!
贪跟贪,不一样!
有大贪,有小贪。
有人贪了五千万。
有人逢年过节收了一些小米和豆油。
你如果是纪律部门的人员,去抓了收小米和豆油的,给人家定了罪抓起来判了刑。那结果就是,整个相关部门,人人自危!谁都无心干活儿了。
而且你一个纪律部门人员,是指望着你抓巨贪的!
你只抓了收小米豆油的,那只能说明,你本事就在这儿了!你根本就没有抓巨贪的那个能力!
那你的位置,恐怕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说句不好听的。。。。。。
你抓收小米豆油的,还不够丢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