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短暂的错愕过后,便是浅浅一笑,“阿拾说的没错,我确实养了一只狸奴,那狸奴用尾巴蘸了墨,就能写字!”
“不过,我此次进京,并未带狸奴——”
钱之珩不懂后世那句“真诚才是必杀技”
的话。
但,自古以来,道理都是想通的。
钱之珩很清楚,对付苏鹤延这种故作天真的小家伙,就是要与他真诚以对。
小丫头“天真”
的错把他用来怼人的牛皮当了真,钱之珩不去解释这是夸张的修辞手法,便诚恳的认了下来——对!
我就是有这样的狸奴!
可惜,我没带进京城啊?就算小丫头较真儿,非要把那只会写字的狸奴弄到京城,也有诸多推辞。
诸如,狸奴跑了!
死了!
钱之珩相信,他留在家里的人,还没有蠢到连谎话都不圆的地步。
所以,钱之珩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说什么“有!
但没带着”
的话。
由此可以看出,钱之珩已经猜到苏鹤延是个早慧的小机灵鬼,但他还是低估了苏鹤延。
“表叔,没关系的!
您没带,我有啊!”
苏鹤延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小巴掌。
唰!
站在门口的丹参,迅速跑了进来。
她怀里抱着一只黑白相间的田园猫,猫儿不算大,估计也就三四个月的样子。
“表叔,你既然能够把家里的狸奴养得会写字,想必也能再养出一只能写字的狸奴!”
有一就有二啊,亲!
除非,你连“一”
都没有!
你就是纯纯在吹牛皮!
苏鹤延的桃花眼还是那么的清澈、灵动,眼尾的那颗红痣似乎都透着纯真。
钱之珩:……好想咬牙,好想戳穿这故意装乖的熊孩子的真面目。
苏鹤延却还是笑得乖巧。
她心道:如果换个聪明的猫,兴许还真就能被培训出来!
毕竟,后世都不乏成精的猫儿狗儿。
苏鹤延就是考虑到这种可能,才故意放着聪明的狸花猫不选,而挑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奶牛猫。
虽然奶牛猫也是田园猫,但到底不纯。
而且,网上不也说了吗,黑白相间的动物都是铁憨憨。
或许聪明,但更多还是蛇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