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其实无论是2级还是3级,於普通人都没有分別,都是不能隨便冒犯的人。
往后两天。
高斯和同伴没有离开村子。
期间,还有些村民乃至隔壁村的想要上门拜访,试图和他拉些关係,教导一下自家孩子,想让他带著他们成为冒险者。
但是都被高斯委婉拒绝了。
他是回来探亲休息的,没有义务也没有精力去教导他人。。
有什么威胁到村庄的危机,他当然会出手,但是教导一些零基础的人,还是算了吧。
这种事情属於吃力不討好。
他知道其他村民只是见他如今风光,心中羡慕,便觉得他行,自己等人也行。
但其实成为冒险者的,有多少能够普升职业呢?
不过,在这两天里。
他也稍微干了点正事。
除了拜託瑟兰杜尔治好了霍斯特的腿脚,让霍斯特重新变得健步如飞外,他还將几门学徒级的技能书交给了家人。
平日里,霍克或梅琳,哪怕是霍斯特罗莎,有时间也可以尝试练习一下。
即使无法普升职业,也能强身健体,拥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其实有些村子也有大户能够凑够钱购买学徒级技能书的,但购买不代表能够学会。
就算掌握了,如果技艺不精,仍旧无法形成有效战斗力,久而久之就退化甚至遗忘了。
只有少数人在既有资源同时拥有天赋和努力的情况下,將技能打磨熟练,並且具备像样的战斗力。
而这些人,往往也不会再安心待在村子里,在这个阶段后就会萌生出前往城镇的想法。精进实力的同时,还能赚取到比靠著土里刨食更多的佣金,尝试朝职业级衝刺,一旦晋升职业,那便是鲤鱼跃龙门。
高斯在前几天討伐哥布林部落遇到的那个年轻村民就是这种情况。
说回到他的家人身上。
高斯也提出將他们接到城里去,但被霍斯特他们拒绝了。
老人家上了年纪,不想远离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
而且更加关键的是,在这儿他们还能安心操持自己熟悉的活计,狩猎,种地。。。。
若是到了城镇,他们又无一技之长,就真只能靠著高斯养著了。
高斯想了想,倒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一方面,就算接去了城镇,但他因为要外出执行委託,其实绝大多数时间,也不会待在镇子上。
尤其是现在普升三级后更是如此。
他们小队可能要往周边区域再探索一番,也没时间顾及家里人,还不如让他们留在石溪村。
至於安全方面的考虑,灰岩镇儘管有点城墙保护,但镇子上人员复杂,具备强大实力的冒险者和职业者也多,再加上村子的位置在城镇的北方,更靠近內陆方向,没准还要更加安全。
“那,爸妈,大哥嫂子,我们就先走了。”高斯收拾好行囊,挥了挥手。
“这笔钱你们拿好,平时有什么用得到钱的地方也別省著,有急事可以到我在灰岩镇的住处找我,我没在的话,就到附近那家旅店。”
高斯將3枚金幣以及几十枚小额,便於使用的银幣和铜幣交给家人。
並不是他捨不得给更多,而是暂时没必要,
给的钱太多,对於普通家庭来说,可能真不一定是好事。
况且这些钱,已经足够一个农村家庭生活几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