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辰深吸一口气,伸手触碰火焰。
一瞬间,天地旋转。
等他再睁眼时,已站在巷口。
风冷如刀,月色惨白。
脚下是湿漉漉的青石板,空气中弥漫着腐朽与檀香混杂的气息。远处客栈二楼,一扇窗户缓缓打开,隐约可见一道纤细身影倚窗而立。
“小雪!”李秋辰喊道。
那身影不动,лишь轻轻抬起一只手,指向楼上另一扇门。
李秋辰快步冲进客栈。
大堂空无一人,柜台积满灰尘,唯有账本翻开在某一页,上面写着:
>**入住记录:**
>
>七月十五,黄仙儿,房钱八十两。
>
>七月十六,李秋辰,未付。
>
>七月十七,唐小雪,以命抵债。
>
>七月十八,胡彩衣,自愿献魂。
李秋辰拳头紧握。
他知道这是幻象,可每一笔字迹都像是刻在他心头。
顺着楼梯上楼,走廊两侧房门紧闭,唯有一扇虚掩着,门缝透出微弱烛光。
他推门而入。
屋内陈设与昨夜幻景一模一样:书桌、油灯、满架典籍。只是如今,桌上摊开的不再是习题集,而是一本泛黄日记。
他走近翻阅,字迹娟秀,应是女子所写:
>**永宁三年,冬。**
>
>我名李婉柔,乃李东平之女。父病逝后,掌柜王五勾结山匪,害我全家,夺我祖宅,伪称我是其妻,囚于地窖三月有余。终趁夜逃出,悬梁自尽,誓以冤魂守此客栈,待有缘人昭雪。
>
>吾观少年郎李秋辰,智识超群,心性清明,或可托付遗愿。然因果未尽,魂不得安。今借招魂灯引其入梦,望其助我完成三事:
>
>一、取我骸骨,葬于城南梅岭;
>
>二、毁掌柜伪造婚书,断其妄念;
>
>三、焚此客栈,断绝怨气滋生之根。
>
>若成,则我魂归地府,不再纠缠人间;若不成,则诸位皆留于此,共赴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