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戈等北川看向向日葵的时候,立马就跑了。
因为她看见狗跑去找向日葵玩了。
向日葵嫌弃狗的舌头,不肯和它玩。
狗就对老虎发脾气,再不跑,她还要哄老虎。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回到房间,她又开始织毛衣。
晚上龙晏回来,她还没睡,丢掉毛衣去码头接他。
她白天忙着织毛衣,晚上就和龙晏一起睡,一起早起。
一周,她的作息时间彻底调整过来,早起早睡。
站在镜子面前,摸着自己的脸蛋,光滑细腻,皮肤水嫩,光彩照人。
原来不熬夜,每天坚持七小时的睡眠,比什么美容产品都要好。
龙晏看着她白皙粉嫩的脸蛋,喜欢的要死,搂在怀里亲了几口,去上班了。
这天北清戈在阳台上,缝合毛衣。
葛兰就在一旁帮她穿针,帮她弄毛线。
一上午,她把织好的毛衣片,缝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件毛衣。
葛兰喜欢的要命,还没织衣领,他就要试穿。
他去试穿了,从更衣室走出来,北清戈服了。
真的是人帅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葛兰穿粉色的毛衣,不但没有半点娘气。
反而很阳刚,年少青春,标准的美少年。
她突然想起,当初第一次见到葛兰。
他那时候才十几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光阴似水,一眨眼,几年过去了。
那个少年在无数次战争中,变成了一个刚毅强悍的军人。
葛兰走到北清戈面前,“我觉得很好看。”
北清戈点头,“非常好看。葛兰,你太帅了,穿着这个去相亲,我保证,所有女孩都会爱上你。”
葛兰哭笑不得,“我不要别人爱上我。”
北清戈知道他没说完的是什么意思,不敢继续这个话题。
她心里对葛兰是很愧疚的,她可以从容的面对任何一个人对她的感情,唯独葛兰不行。
葛兰替她挡子弹,险些死了。
她欠葛兰一条命。
如果放在人类社会,就要以身相许了。
所以,她对葛兰在某些方面,自然是要偏袒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