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突然的宣布再次出现,如狂风刮过整个临安县。
在这大闹饥荒的时期,这般待遇几乎是上天垂怜。
方圆数十里内的所有村落都被惊动,不少青壮都响应而动,加入军伍。
“儿啊,你也去参军吧。”
“世道艰难,或许那也是条不错活路”
年老的父母低声说道,脸上满是不舍与担忧。
他们看得出来,叛军还要继续起义,发动战争,此刻入伍很可能沦为炮灰。
可是,继续待在村里,也不是个办法。
“峰哥儿,我也想去入伍。”
“家里事都已经交代好了,而且若是去了,家里也能得到不少照顾,哪怕万一真死了,也有抚恤金会发给他们。”
发小林哥儿来到家中,说出他的志向。
他想要跟随叛军,杀死一位位孙扒皮那样的恶人。
对此,陈峰沉默。
没有多说任何话语,他只是默然进山,砍下许多柴火,堆砌在院屋后方,足足占据了一面院墙。
随后,又去打猎杀了好几头野猪,宰杀清理,交给父母腌制。
既要寻访仙迹,自然得有足有财力与人手,所以他打定主意要跟随叛军北上,力求出人头地。
而这一去,怕是数年都难回家里。
“去吧,儿啊。”
“我和你爹,等你平安回来。”
最后的相拥道别,陈峰最终和林哥儿一起加入叛军。
安营扎寨,日夜操练。
从大头小兵,再到攻城杀敌。
噗呲!!
鲜血飞溅,割下敌军头颅。
依靠一身蛮力,来自那野果的仙缘,陈峰气力惊人,以一当百。
期间遭遇他人嫉妒,也险些成为炮灰。
直到最后,在他年满十七的那天。
叛军攻打府城。
他一马当先,登梯攀墙,以同伍的尸体挡住箭矢,一跃登上城墙。
而后。
“杀!!”
噗呲!!
挥刀斩下城门统领的脑袋,所有叛军士气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