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兰耸耸肩:“我原本以为阿卑罗王接受挑战,是看出我的计划,根据战书分析,他什么都没看出来。”
“请李夫人指点。”
“看过天机阁卖的情报吗?我夫君出门的时候,往往会带着什么?”
“骏马老酒,灵犬元宝,贴身丫鬟至少带一个,美人至少带一个。”
“所以喽!我故意放你回去,是想让你引路,带我找到阿卑罗王。
如果阿卑罗王拒绝应战,就算他有千百种易容身份,瞒得过天下人,瞒得过下属,但肯定瞒不过狗鼻子。
答应挑战,他的对手是我。
拒绝挑战,他的对手是我夫君。
我原本觉得你们能看出来,没想到你们一无所知,我说你们是蠢货,这难道是冒犯?你觉得我在冒犯你?
我不算什么江湖风云人物,我夫君肯定算吧?天机阁的情报很贵吗?血月神教连‘江湖月报’都买不起?
我夫君的行为习惯,江湖月报记载的清清楚楚,没事多看几本书。
挑战书我接受了。
回去告诉阿卑罗王,除非他有本事逃过狗鼻子,否则别耍小招。
这个算是回礼!”
王盛兰在黑绮灵身上拍几下,解了他的生死符,递过去一张面具。
阿卑罗王的铁面具。
黑绮灵满脸黑线,默然不语。
王盛兰的脑回路并不奇葩,但在王盛兰提起之前,谁也想象不到。
细细分析,确实是这个道理。
黑绮灵不是挑战书,而是追踪阿卑罗王的定位器,从黑绮灵返回血月神教分舵开始,阿卑罗王就暴露了。
“多……多谢李夫人指点!就算死在李夫人手中,也能死而瞑目。”
“最后提醒你一次,千万千万不要耍小聪明,我家夫君脾气不好。”
“我听说李大侠很温和。”
“玉燕可以逛街买肉夹馍,我可以去唐家吃席,他只能在客栈撸狗,他的脾气能好吗?狗毛都快掉光了!”
“……”
黑绮灵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怕继续留下来,被王盛兰改变人生观价值观,变成神经病,就算三天后被打死,他希望死的时候是正常人,到了地府是正常鬼,而不是逗比!
王盛兰:我明明在好好说话,一句脏话也没有,黑绮灵怎么跑了?
王盛兰拉住一个人,询问本地小吃街的位置,去品尝正宗潼关肉夹馍,顺便看看有没有祭祀马超的庙宇。
潼关是马超最大的光辉,杀得曹操割须弃袍,后世对此多有纪念。
任何以三国为背景的游戏,对于马超的塑造,多会采用割须弃袍的典故设计技能,马超的技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制曹操,比如某款卡牌游戏。
马超是枪术高手,王盛兰同样是枪术高手,祭拜先贤的时候,或许能得到一些启示,领悟枪法至高境界。
枪是沙场兵刃。
最强的枪法,必然来自沙场。
……
江玉燕提着油纸包返回客栈。
元宝兴奋的跑向江玉燕,狗是最缠人的宠物,却也经不住天天撸狗,毛茸茸的狗脑袋,差点变成地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