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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5章 重返西域静斋仙子伴我行(第3页)

张家,酿酒卖酒,原剧情被阿卑罗王杀死,如今是普通卖酒商人。

黄家,仅剩一女,她的母亲是仙姬绿母,至今不知自己出身来历。

从原本剧情的角度而言,天剑五爵只有吴家和黄家有人活下来,从香火后代的角度而言,全都断了传承。

得到天剑的,全都没有好下场。

天剑的煞气比柯南恐怖百倍,与天剑相比,李兆廷堪称人间锦鲤。

好在,无论迷宫幻阵,还是储存千年的丹毒,对李兆廷没什么用。

元宝在前方带路。

幻阵可以迷惑人,迷不了狗。

迷宫可以挡住人,挡不住狗。

元宝晃着尾巴,轻松通过精心打造的迷宫,什么阴阳五行、易经八卦之类的布局,对元宝没有丝毫效果。

至于毒水阵,李兆廷一手抱着王盛兰一手抱着江玉燕,背后趴着元宝,登萍度水,凌空虚度,一掠而过。

可怜千年前的技术宅,做梦也想不到千年之后,有人会用狗破阵。

更没想到前来找寻天剑的是登峰造极的大宗师,凭绝世武功以力破巧,任凭何等防御,不过是些许尘埃。

通过迷宫和毒水阵,前方赫然是最后一道门户,里面存放着天剑。

还是老规矩。

先用青铜爵开启石门,随后找寻同款材料的转轴,把转轴打包完毕,三人抬起头,看向正中心处的天剑。

天剑摆放在一座祭台上,下面是早就熄灭的香宝烛,火折子的光芒映照在天剑剑锋,刹那之间,沉睡千年的宝剑绽放刺眼光芒,好似探照灯。

这就是天剑的神兵特性。

——聚光、反光!

能以剑锋吸收光线,反射出刺眼夺目的光芒,能晃瞎敌人的眼睛。

听起来觉得非常鸡肋,实战效果并不算差,初次交手能发挥奇效。

视觉是最重要的感官。

无论武功到了何等境界,眼睛都是最重要的接收外界信息的感官。

《风云》中逼格满满,暴揍千年老妖帝释天的“十强武者”武无敌,死于玄阴十二剑的“夺目唯色灭”。

《龙珠》战力等级高不高?一套太阳拳从头打到尾,无论登场时一百战力还是后期的超级赛亚人,太阳拳都是有效控制手段,太阳拳永不掉价。

《龙珠》前期能感知“气”,隔着半个星球就能感觉到敌人方位,后期有自在极意功,身体自动御敌,有这种超级感官,依旧会被太阳拳硬控。

缺点很明显,只能打初见杀。

“初见杀”说的不是面对每位对手都有一次机会,而是只能用一次,使用一次后,天剑的秘密传遍江湖。

如果用得好,可以用这一次机会除掉某位强敌,或者做的干净一些,把所有观众杀掉,可以多使用几次。

与倚天屠龙、血河红袖、不应挽留等随时随地发挥效果的神兵相比,效果差了很多,属于全方位的差距。

原剧情中,阿卑罗王之所以用天剑打遍天下高手,因为他是盲人。

阿卑罗王不怕天剑晃眼,可以随意释放刺眼光芒,占据绝对优势。

身体正常的武者,显然不合适。

天剑有个隐藏好处。

不会因为“神兵”而被人争抢。

争抢天剑是为了争权夺利,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阶梯,为了用天剑的名号忽悠人,而不是为了抢夺兵刃。

有效减少高手剑客的觊觎。

江湖中的剑客太多了。

有神兵利器的剑客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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