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盼睇看见了泼脏水的文稿,其实这篇文章写得挺好的,能引起人的反思、共鸣,利用情绪的堆积。
对沈如玉这个人的行事,沈盼睇是不理解的。不过这件事,确实像沈如玉会做出来的。
她这个人很怪。
最初只是认为这个人与自己三观不合。
但在知道别人眼中的沈如玉后,就发现沈如玉的情绪转变很奇怪,太激烈太没有理由,不像是一种连续性的转变。
人在遭受刺激的时候,在面临人生巨变之后,性格确实会发生变化。
但这种变化,依然是经得起推敲的。
而沈如玉的变化,似乎是隔了一大段时光的。
是缺少必要元素的。
她好像突然之间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并没有经历转变的必要经历。
听上去,沈如玉比别人多了一段时光。
当初那一句有病的话,成了沈如玉性格的合理解释:上辈子。
上辈子该还的都还清了。
可是这要是沈如玉再来一次的人生,她上辈子一定是蠢死的。
对沈如玉,不用以什么好的心思去揣测。逻辑约束不了人的思想,不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听解释的言辞,不需要在别人分条析理后反思自己、改变自己。
法律道德约束着人的行为,如果连「不喜欢」「讨厌」这种情绪都不准在人的大脑中存在,那就不是修人、而是修神。
沈盼睇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认为自己应该在承受沈如玉的恶意后,还要对她喜欢。
在柳家还没有决定沈如玉去留的时候,她也没有提出过「非此即彼」的要求。
将自己置于天平的一侧,供人选择,在那时的沈盼睇心里是最糟糕的做法。因为……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中,她从未被选择过。
“她好像把我当个哑巴。”
说这话的时候沈盼睇还是笑着的,沈如玉这样的小伎俩还真的起不起多大的风浪。
明槿:「她好蠢……」
沈盼睇侧过脸看明槿,抬起自己的手掌:“我们心有灵犀。”
她也认为沈如玉好蠢。
沈如玉怎么能将盛丽沈好稻入狱的罪责抛在一侧。
抛开盛丽调换孩子、虐待孩子这一点,抛开沈好稻盛丽拐卖妇女这一点,抛开……
抛开罪名不谈,去谈养育之恩。
一边说沈盼睇不顾及养育之恩,另一边又说沈盼睇是劳改犯养大的。
其目的是矛盾的。
天下无不是父母?
这句话本身就不是很成立,但不用去讨论这句话。
作为调换孩子、虐待他人孩子的人,哪里能为人父母。
他们就不能是沈盼睇的父母。
要受害者跟加害者谈及养育之恩,这本身是荒唐的。无论用什么样的言辞修饰,也不能改变其本质的丑陋。
再感人至深的文字,在能引起的共鸣,在简短的事实摆出来后,都一击即溃。
一篇题为《简短的罪名,是她漫长的十七年》的文章,在报纸上火热。
其实最初也有别的名字,在那些小报上,也用了热门的「调包」「沈如玉事件」等,不过与之前的事不同,这一篇文上了中国日报。
抨击了盛丽、沈好稻的行为。
呼吁将中国几年前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推进落实,呼吁要重视孩子教育。
有人说,或许初始不同,但柳家亲生女儿的遭遇,很可能是许多被拐卖儿童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