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叫孟腾烨啊。
他的自我介绍很简单,气质冷冷的,但人气很高,介绍完后教室里的掌声震耳欲聋。
上课的时候,我偷偷往他的位置看了几眼。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总想看他。
晚自习下课后,我把舍友送我的草稿本放在课桌上,拿起爸爸送给我的高中礼物——小小照相机。
爸爸说高中生涯看着漫长,长到可以肆意挥霍,但长大后就会发现,它短得让人来不及说再见。①
他让我在繁忙的学业之余,可以用相机定格一些美好的瞬间。
他说我们虽然抓不住流逝的时光,但可以定格一些美好。
第一张照片,就是这叠草稿本。
因为它们记录了我和孟腾烨的第一次相遇。
“咔嚓”我拍下这张照片。
和孟腾烨的初次相遇,将会被永远定格在我心里。
那天后,我总是盼望着快点到天亮,这样就可以见到他了。
周末放假总会想起他。
想快点到周一。
想快点见到他。
他似乎在我的心里和双眼装了一条条来自他身上的线。
要不然我的视线和思绪怎么会一直随着他牵动?
他一定拥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让我总想和他搭讪但又打退堂鼓。
因为一靠近,我的脸就会发烫。
心跳震得好响,跳的很快,就差要撞出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感觉叫——
喜欢——
作者有话说:①改编自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少年时光》
原句为:那时候我们以为青春很长,长到可以肆意挥霍,后来才发现,它短的来不及说再见。
第54章谁也别想欺负他
X年9月X日
军训真辛苦,每天晒太阳,回到宿舍衣服都能拧出水了,看着自己的脸一天比一天黑,我就难受。
但没有办法,这是学校的规定。
同学们一个个晒得跟包拯似的,唯有孟腾烨还白得发光。
为什么他晒不黑?
他身上是有什么特别的构造吗?
晚自习一群里坐了一个白到发光的英俊少年,画面很是割裂。
而且在开学第2天他就被封为一中双校草,还有一个校草是烨仔。
我觉得大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他们确实很好看。
军训的时候虽然很苦,但我能在教练不注意的时候,偷看孟腾烨。
他的站姿很标准,那么热那么晒的天,休息时我从未听过他抱怨。
他总喜欢一个人找一个有树荫且凉快的地方坐着。
军训途中,我口渴,被同样口渴的同桌林欣怡拉去小卖部买饮料。
我选了一瓶冰镇的矿泉水后,又拿了一瓶冰镇的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