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以笙干呕了一下。
不需要更多语言,聪明的果冻团子,立刻意识到他的排斥。
“haaa。”我懂哒。
史莱姆没有跟人类相处过,不清楚人类的饮食方式。
不过喻以笙带它见过人鱼,外表相似度极高。
回想优雅的人鱼,果冻团子突然开窍似的,用身体裹住一只灰毛鼠开始分解,体内冒出雪碧似的泡泡。
喻以笙松了口气,完全不护食。
在挨饿和吃灰毛鼠中间抉择,喻以笙不介意啃两口史。
“haa。”吃吧。
果冻团子再次出声。
经过浅度分解,只见灰毛鼠的皮毛已经消失,肉也被分成合适入口的小块,体表能看清楚血管和肌理分布。
如果旁边放一副刀叉,再摆个盘,分分钟进入西餐厅当开胃主餐,灰毛鼠刺身。
“……”
喻以笙沉默着,试图说服自己。
两分钟后,说服失败。
一想到那玩意本来是老鼠,他实在开不了口。
“你还是让我饿着吧。”
“haaa?”还不喜欢?
小史发出疑惑地声音,把两只灰毛鼠重新吞回去,几秒钟时间分解得干干净净,然后再次跳开。
这次,它没有跳太远,在棺材坑附近的岩石后面找到一个洞,把触须探进去摸了摸,揪出一只还在睡觉的织梦兔。
“haaa。”
在史莱姆的认知中,灰毛鼠和织梦兔差不多,都是肉少骨头多的小型动物,没什么吃头。
它摸出来好几只,都是体型较小的织梦兔,身上的肉还不到十斤。
果冻团子透明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丝失望,正准备把兔子塞回去。
“那个……”
人类幼崽露出温和无害的声音。
“兔子可以。”
“haaa。”人类好奇怪。
小史想不通,为什么灰毛鼠不行,织梦兔就可以。
它没有继续思考。
史莱姆没有脑子,理应不具备思考能力,都怪喻以笙天天使用自己的身体思考,害得小史快要进化出脑子了。
那可太糟糕啦!
要知道,无论什么动作,脑子都是致命弱点,被咬一口就会死掉。
小史才不想给自己进化出一个弱点呢!
“haaa~”快吃吧~
果冻团子如法炮制,把织梦兔变成新鲜刺身,然后推到人类幼崽面前,期待地叫了一声。
哪知道,人类比自己想象中更加难饲养。
喻以笙看着生肉,依然没有进食的意思,反而在周围到处寻找什么。
也许有些人类可以接受兔肉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