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土豆的你,是这个世上最伟大的神明之一。
讚美薯条之神!
想到炸土豆的你,智商一定堪称爱因斯坦,不……是远胜於爱因斯坦。
“哎哎哎,你別给我吃完啦。”
听著林洛不断咀嚼薯条的声音,闭眼伤感的叶怀瑾终於急了。
原本半躺在车座上的完美身躯立刻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林洛手中抢走了那所剩不多的薯条。
叶怀瑾低头一脸心痛的望著薯条,隨后抬起脑袋,挥手朝著林洛的胳膊上狠狠捶了两下。
偷吃薯条,是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滴!
林洛笑了。
经鑑定,学姐平时还是吃的太好了。
明明软趴趴的也很美味……
“对了林洛。”
叶怀瑾將最后一口薯条,视若珍宝的吞下肚子,转头看向林洛。
“我跟你说个事。”
“你说~”
林洛將目光投向自己怀里的各种快餐,挑选下一个被宠幸的食物。
吃个手枪腿吧。
一直听说德克士的手枪腿很美味,但他从来都没有吃过。
现在总算见到手枪腿的真面目了,必须美美的品尝一口。
“嗷呜~”
叶怀瑾抢先一步从林洛手中抢过手枪腿,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口,隨后將手枪腿还给林洛,並抽出纸巾嫌弃的擦了擦略显油腻的双手。
炸鸡就是这点不好,会把手弄的脏脏的。
“过段时间,可能会需要你来山城一趟,你提前做好准备。”
盯著被咬了一口的手枪腿发呆的林洛突然一愣,抬起脑袋诧异的看著叶怀瑾。
“我去一趟山城?”
“没错。”
“我还没做好见父母的准备啊。”
林洛他有点慌。
他还没想好以一种怎样的姿態,去面对学姐的家人啊。
听唐宇航讲,这种能混到成功的商人,没有一个是善茬,一个个心都黑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