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僵,隨即又恢復了正常。他对张尚书拱了拱手,歉意地说道:“张大人,各位大人,小人有位朋友也在这船上,小人去去就来,失陪片刻。”
“李公公自便。”张尚书点了点头,没有在意。
李芳整了整衣冠,走出了喧闹的船舱,来到了船尾一处僻静的雅间。
雅间里,只点著一盏灯,光线有些昏暗。
一个身影,正背对著门口,临窗而立,欣赏著窗外的秦淮夜景。
那人穿著一身鲜红的衣袍,衣料是上好的蜀锦,在灯光下流淌著华丽的光泽。一头乌黑的长髮,用一根简单的玉簪束起,身形看上去有些纤细,分不清是男是女。
“您……您来了。”
李芳一改刚才在酒桌上的张扬,变得小心翼翼,甚至有些畏惧。他对著那个背影,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那个红衣人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开口问道:“都安排好了?”
声音清越动听,却又带著一种奇异的雌雄莫辨的质感,让人听了,心里莫名地发毛。
“回您的话,都安排好了。”李芳连忙回答,“张鹤龄那老小子,已经被灌得差不多了,您隨时可以过去。”
“嗯。”红衣人应了一声,依旧没有回头。
李芳站在他身后,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不知道眼前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只知道,一个月前,这人突然出现在他的府上,只用了一根针,就悄无声-息地杀光了他府中所有的护卫。
然后,这人给了他一个选择。
要么,死。
要么,为他办事。
李芳是个聪明人,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这一个月来,他利用自己织造总管的身份,为这人做了不少事。主要是收集情报,尤其是关於京城那边的情报。
“京城,最近可有什么新鲜事?”红衣人终於转过身来。
李芳这才看清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脸。
眉如远山,眼若秋水。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嘴唇却像血一样红。
他的五官,精致得如同画中人,但组合在一起,却產生了一种超越了性別的美。既有男子的英气,又有女子的嫵媚。
尤其是那双眼睛,深邃得像一潭不见底的湖水,看你一眼,就好像能把你的魂都吸进去。
李芳不敢与他对视,连忙低下头,回道:“回您的话,京城最近……出了大事。”
“哦?”
“听说,前些日子,西厂的一个档头,在宣武门被人杀了。后来,锦衣卫的一个总旗沈炼,被指认为凶手,成了通缉犯。”
“再后来,那个沈炼,竟然又跟前朝建文余孽扯上了关係,说是他知道什么『东宫令符的下落。为了抓他,西厂和锦衣卫差点在京城火併。”
“前两天,更是有一大帮江湖人,不知道从哪得来的消息,竟然公然攻打了北镇抚司詔狱,想把沈炼抢出来。结果詔狱大乱,死伤无数。最后,那个沈炼,被一个神秘的斗笠人给救走了。”
“现在,整个京城都已经戒严了,西厂提督郑和下了死命令,正在全城搜捕沈炼和那个斗笠人。”
李芳把自己知道的情报,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红衣人静静地听著,脸上没什么表情。
但当他听到“东宫令符”四个字的时候,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明显闪过了一丝异样的光芒。
“东宫令符……”他轻轻地念著这四个字,嘴角勾起了一抹玩味的笑意,“朱元璋的那个太子,朱標的遗物么?有意思。”
他踱了两步,又问道:“那个沈炼,是什么人?”
“这个……小人只打听到,他原是北镇抚司的一个总旗,武功很高,刀法尤其厉害。他的两个结拜兄弟,一个叫卢剑星,一个叫靳一川,前不久都死了。听说,他这次之所以闹出这么大的事,就是为了给兄弟报仇。”
“为兄弟报仇?”红衣人笑了,那笑容,美得让人心颤,却又带著一种说不出的凉薄,“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