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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到上海(第1页)

第六章回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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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魂不知疲倦不舍昼夜地追着张爱玲的影子飞,从上海到香港,再从香港回上海,一直飞进重重迷雾里去——海上的雾太大了,不仅有海雾,还有硝烟。此时的上海已经沦陷,阴云弥漫。

这是一九四二年的五月,张爱玲回到了上海,炎樱跟她一起。

从香港到上海的船期正常是四天,她们却足足走了八天,绕了好大的弯子,还在基隆停了一夜。张爱玲没想到自己会看见祖父战败的地方,只见高高的天上悬着两座遥远的山峰,翠绿的山蒙着轻纱,一刀刀削下来,形状清峭,远望去像幅古中国的水墨山水画。

她在《易经》里写到自己回来时竟与梅兰芳同船,彼此擦肩而过,“他高个子,灰色西装纤尘不染,不知怎的却像是借来的。脸上没有血色,白净的方脸,一双杏眼,八字胡不齐不足,谦让似的侧身而行,仿佛唯恐被人碰到。还有三个日本人随行,顶巴结的模样。”——但因为只有这一处描写,别无旁证,也不知道是纪实,还是小说的杜撰。

由于战争,学业未能完成,那两个奖学金和“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的许诺也成了太阳下的彩虹,看着七彩夺目,却走不进去。

但无论如何,她终于是回来了,她是这样的热爱着上海。

“古人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者!’她并不是既富且贵了。只是年纪更长,更有自信,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里什么都行,因为这里是家。她极爱活着这样平平淡淡的事,还有这片土地,给岁月滋养得肥沃,她自己的人生与她最熟悉的那些人的人生。这里人们的起起落落、爱恨轇轕是最浓烈的,给了人生与他处不一样的感觉。”——《易经》

从香港回来,爱玲对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白和胖。在香港,广东人都是又黑又瘦的,像糖醋排骨,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上海人却是粉蒸肉,饱满浑圆,肥白如瓠,简直随时可以上报纸做代乳粉的广告,每一个都是长不大的孩童。她不由微笑,把学业未完的烦恼暂时放到脑后。

上海不是个让人看的地方,而是个让人活的世界。打从小时候开始,这里就给了她一切的承诺,她拼了命地要回来,为了它冒生命的危险,这使得上海愈发亲切,血肉交融一样的亲。

仍旧住在爱丁顿公寓,只是从五楼搬到了六楼;仍旧是每夜枕着电车回家的声音睡觉,每早闻着咖啡馆的面包香起床;仍旧跟姑姑住在一起——和姑姑在一起,即使是租的房子,也是家,有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一切都和离开前一样,连面临的问题也是一样——嫁人,抑或工作。不然,何以为生?

钱,仍是生活中头件大事,最磨挫人志气而不容回避的。

自从日本人进了租界,姑姑张茂渊在洋行里的工作就停薪留职了,一天三顿吃葱油饼,过得很省。为了省房租,把公寓分租给两个德国人,自己只留下一间房。如今爱玲投奔了来,就越发窘。

回来前张爱玲有过很多不切实际的设想,但这时候才觉得三年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其实派不上什么用场,如果要工作,仍然只好做女店员、女书记员,最好的也不过是做个女教员,或是女编辑员。

她考虑过或许可以靠卖画生活,那个白俄教师不是曾经出过五块钱想买她的画吗?等她成名以后,叫价可以再高些。又或者可以写文章,从前给《大美晚报》投稿,曾经获得过成功的。可是写什么好呢?自己最熟悉的好像便是电影,大学里最经常的记忆就是同炎樱两个到处去看电影,连战时也不放过。

也罢,就写电影吧。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写稿,用英文,写影评,投给《泰晤士报》,评的是《梅娘曲》、《桃李争春》、《万世流芳》、《新生》、《渔家女》、《自由魂》、《秋之歌》、《两代女性》、《万紫千红》、《回春曲》……

写这种小文章,简直不需要构思创意,只是随笔写来就好,那是她自小最喜欢的营生,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简直再轻松不过了。

天下最轻松最可爱的工作,莫过于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而还可以把它换成钱了。所以后来张爱玲在《童言无忌》里写着:“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

而我在我书的扉页自我简介里往往写着:“生平三大嗜好:读书,写字,写字换钱。”屡被出版编辑骂为恶俗。

有天弟弟子静来看她,姐弟三年未见,见了,却也不觉得怎么亲热,仍是淡淡地招呼。在他,是觉得这个姐姐已然遥远,同自己不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甚至不在同一片天空下,三年不见,她好像更瘦了,也更高了,长发垂肩,衣着时髦,十分飘逸清雅;在她,则是因为觉得抱歉——当年母亲收留了她而拒绝了他,使她觉得仿佛欠了弟弟,面对他就仿佛面对债主,有种不知如何的拘泥和窘缩。

她沏了一壶红茶,切了块从楼下咖啡馆叫的五角星形蛋糕,同弟弟两个分着吃,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闲话。多半只是子静在说,她只是听着,心里风起云涌,表面上却只波澜不惊。

他说:“父亲还是老样子,抽烟片,抽得很凶,家里也很紧张,越来越紧。”

爱玲点着头,并不搭腔。

子静搭讪着问:“姑姑今年有四十岁了吧,还没打算?”

爱玲淡淡地笑笑,仍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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