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德意志经济:凋敝和重建一、战争结束时的德意志经济
三十年战争爆发以前,大致从16世纪中期开始,德意志地区的经济状况开始出现落后于大西洋沿岸各地的趋势,其主要表现在财富减少和经济发展极不平衡。
三十年战争爆发前夕,德意志两个财富集中区域的经济发展基本上已经衰落,一个是南部城市区,另一是波罗的海商贸区。
在南部城市区域,经济发展衰退,及至停顿。以奥格斯堡的富格尔家族(Fugger)为例。16世纪中期以后,富格尔家族不仅由于铁制武器的广泛使用导致其在东欧的铜矿贸易迅速衰退终至停顿,不仅由于美洲白银的大量涌入欧洲而导致其在中欧的银矿经营很快枯竭甚至停产,而且由于哈布斯堡在西班牙的皇帝和在奥地利的君主双双破产而导致其整个金融银行业逐渐衰落直至瘫痪。1563年,已经宣布破产的西班牙哈布斯堡政权欠了富格尔家族444余万弗罗林;1574年,没有宣布破产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开始连续向富格尔借贷,直达61余万弗罗林。三十年战争之前,富格尔家族,这个曾经在纺织业、矿业、银行业以及国际贸易中的德意志巨富,已经失去了财富,不仅再也无力支持哈布斯堡皇帝进行战争,而且其在西班牙的财产几乎完全被热那亚人所控制,甚至在德意志故土也难以自保、自养。
在北部波罗的海区域,情况大致与南部城市相似。以斯德丁的罗伊茨家族(Loitzvoin)为例。16世纪中期以后,罗伊茨家族不仅被迫退出了早自1505年起就开始的海外贸易,而且其在1586年筹划的、通过垄断世界胡椒贸易而再次起身的行动也遭到失败。三十年战争爆发之前,罗伊茨家族,这个曾经有“北方的富格尔”之称的通过渔业、盐业、商业、银行业致富并一度掌管斯德丁市政、以财富参与“第一次北方战争”的家族,已经失去了财富,不仅失去了在中欧盐业贸易的垄断地位,而且失去了在北方沿海各地远航贸易的引领作用。
德意志两大财富区域在三十年战争前夕衰落的原因主要可以列举三条。(1)欧洲大陆和波罗的海远离当时的世界贸易中心,地理位置处于劣势;(2)长期以来哈布斯堡王朝将帝国的利益置放在西班牙和奥地利的利益之后,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不断削弱德意志民族的经济利益;(3)两大财富区域的紧密关联:北德城市对于南德城市贷款的依赖导致同荣共损。
同样在三十年战争前夕,德意志另有三类个别的城市出现经济繁荣。一类是借助于英国和尼德兰的资本并与之一起分享德国的进出口、主要通过造船和航运等行业得到蓬勃发展的汉堡、不来梅和吕卑克等原来的汉萨城市;二类是借助于邦国诸侯和教会贵族的声望资本、主要通过金银装饰和武器制造等手工业兴盛而繁荣的奥格斯堡和纽伦堡等内陆城市;三类是借助于国际商业博览会而迅速增加人口、积聚财富的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和莱比锡。除了这三类城市以外,其他城市也是地方性发展。就是说,德意志城市的经济领导和经济力量均在邦国的范围圈定之内。结果是某些德意志邦国借助城市维持着庞大而奢华的官吏阶层和贵族财政,它们独自生存,各自发展。这是持续了30年的欧洲国际争霸战争以德意志的土地为战场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战前德意志城市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重要表现。
德意志农村,包括农业和农民的状况,在三十年战争爆发以前也是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大致来说,17世纪初期的德意志农村经济可以分为三大板块:以普鲁士为核心的东北板块、以普法尔茨为核心的西部板块和以巴伐利亚为核心的南部板块。三大农村经济板块分别采取农奴制、雇佣制和租佃制的经营方式。这种状况是战前德意志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根本性原因,也是其主要表现。
经过持续了30年的战争以后,在17世纪40—50年代,德国各地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战争创伤,不同程度的人口损失、耕地荒芜和商贸挫折,加强了德意志经济不平衡发展的趋势。
三十年战争结束初期,从整体上说,德意志的农村人口减少约40%,城市人口减少约33%,其主要原因是瘟疫和饥荒,其次是战争杀伤。下表列举的是德意志人口损失最惨重的地区:
下表以诺德林根为例,看当地人口在1622—1649年间的损失情况:
表中可见,诺德林根每年都有人死去。事实是,这里不是每年都出现战斗或战役。除了1634年发生了哈布斯堡皇帝与瑞典国王之间的诺德林根战役(Schladlingen),死亡人数为1821人以外,其他年份的死亡原因均是以黑死疫为主的、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其他因素。
人口损失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耕地面积下降。根据四种程度不同的人口损失,耕地面积的损失也呈现出不同的程度。
最重的、人口损失超过60%—70%以上的地区是:北部,梅克伦堡和波美拉尼亚;中部,萨克森公国和萨克森选侯国的西北部;中部,特里尔、普法尔茨和符滕堡。其次,人口损失在50%左右的地区,从北向南,有勃兰登堡、马格德堡、黑森、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和洛林。较轻的、人口损失有10%—30%的地区,从西向东,包括闵斯特、于利希贝格、萨克森选侯领、西里西亚和波希米亚。不来梅、吕内堡和威斯特伐利亚的人口损失也在10%左右。战争期间没有造成人口减少反而增加的地区是北部的荷尔斯泰因、下萨克森,南部的瑞士、蒂罗尔和奥地利。
在人口损失最重的地区,耕地大片荒芜,甚至在某个年份某个区域,土地荒芜几近100%。相应地,在人口损失较轻的地区,耕地面积也相应地荒芜较少。与此相伴随,战争也在村落农户中留下不同程度的灾难痕迹。许多靠近战场的、大道两旁的村庄,在战争期间一度空无一人,在战争结束后的许多年里,又因为缺少农具、耕畜、种子和人力而仍然炊烟稀薄。许多被军队长期占领的村庄,在战争中遭到严重的破坏,在战争结束后的许多年里,还因为军税或防御费、为自保而付出的馈赠或进献等等而仍然深陷困境。许多在战争中由于外国军队占领降低了收成、丧失了谷物出口能力的村庄,在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又因为相关商品的进口、人力缺乏和土地价格下降等等因素而迟迟无力恢复生产。
与此同时,在那些较少或者没有遭受战争创伤的地方,城乡经济的发展基本延续战争以前的态势。在某些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在战争期间甚至出现了经济繁荣的景象。例如下萨克森的奥尔登堡。奥尔登堡在战争中保持中立,表示不向战争的任何一方提供兵卒。但是,在战争中,它先后向斯德哥尔摩、维也纳和伦敦(London)赠送大量的钱款和马匹,还向在战争中迅速崛起的不伦瑞克提供贷款。结果是,不仅这个地区在战争中完好地保存了其宫殿、城堡、教堂以及民居,而且奥尔登堡市还在战争结束时获得了征收威悉河关税的特权(1648年)。显然,这个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因为战争而获得了尽管时间较短的经济增长。另外还有些在战争中受伤较重的地方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而很快恢复了战前的经济面貌。如陶伯河畔的罗腾堡。这是一个帝国城市。在战争中,它失去了人口的50%左右,并失去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然而在战争以后,由于皇帝的扶持很快地出现了经济上的繁荣。
除上述以外,德意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趋势还有一定程度的宗教因素的推动。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初期,在神圣罗马帝国的范围内,天主教徒占总人口的58。6%,新教徒占41%。另有1%的犹太人。其分布情况大致是,从西向东,在今天的卢森堡和比利时地区,几乎100%的居民都是天主教徒;在巴伐利亚、奥地利以及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上西里西亚,人口的90%信奉天主教。在北部,在下萨克森和上萨克森,差不多所有人都是新教徒。在帝国的其他地区,教派混居的情况比较多。犹太人一如既往地散居各地。他们一般生活在帝国的骑士领地和大城市,如在阿尔托纳、汉堡、柏林、曼海姆、美因茨、法兰克福、维尔茨堡、班贝格、菲尔特、布拉格和尼科尔斯堡等等都有犹太人社区。由于不同的原因,如德国西北部的天主教徒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又如莱茵河下游的改革派信徒由于与荷兰同宗教友的密切联系,再如犹太人的经营理念等等,战争结束以后不久,德国的许多帝国城市和诸侯邦国都迅速地聚起财富,使德国的经济很快地涌现新的增长点。
当然,不是所有地区的经济衰退都是战争破坏的结果,但战争加重了德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尤其是农村经济,战前已经显示出来的不同地区的不同经营方式,战后变化很小。在相当长时期内,东北部的农奴制、西部的雇佣制以及南部的租佃制都得到了固定性发展。直到18世纪中叶以前,土地产权在德国各地都几乎没有发生令农民改变现状的更迭。
二、战后经济恢复措施
从整体上说,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德意志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农业在1680年前后、手工商业在1670年前后均达到战前水平。其间,各地邦君领主采取了不同的经济恢复措施。
在农业领域,各地邦君领主为恢复生产而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三个方面:缓解债务、鼓励垦荒和提倡扩大农副业生产。
一方面,对于农户的地产债务,最早采取缓解措施的是巴伐利亚选帝侯马克西米连一世。1634年,在瑞典军队第一次在这里与帝国军队发生战斗之后,面对人口损失了大约一半的广大农村,在选帝侯的直接主持下,巴伐利亚政府颁布政令,允许农户延缓偿还债务,并允许负债贷款,同时禁止各地领主强迫农民还贷,特别禁止领主迫使农民用生产必须的粮食和牲畜进行贷款抵押。战争结束以后,巴伐利亚政府继续强制实行延长农民债务期限的政策,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1649年,即在战争结束后的第二年,巴伐利亚就已经将战时普遍征收的“宫廷特别税”改为垦熟土地的“田亩税”,有效地促使农业生产进入正轨。除巴伐利亚以外,德国的其他邦国也程度不同地采取了减轻农户债务的措施。在帝国范围内,1653—1654年的雷根斯堡帝国议会上做出决议,宣布帝国的所有地产债务均可延期10年偿还,同时宣布免去贷款全部利息的四分之三。这项决议在南部的两个帝国行政区,即在士瓦本和法兰克尼亚得到贯彻实行。其他遭受战争侵害的帝国行政区一般由邦君主持发布类似的邦国法令。
另一方面,对于战争中抛荒的耕地,大致说,德国的邦君领主主要采取了两种鼓励垦荒的措施。一种,允许贵族兼并土地、建设庄园,特别在北部诸邦内实行;另一种,鼓励垦荒、稳定农户,主要在南部的巴伐利亚、普法尔茨选侯领内落实。
具体说,德国北部的勃兰登堡、梅克伦堡、波美拉尼亚等许多领地邦国在三十年战争中遭受了惨重的破坏。普通农民不仅命如危卵,难以生存,而且遭受各类贵族的驱逐,失去土地。农户数目逐年下降。在战争后期,特别在战争结束以后,大批农民又遭到无理由的强迫,他们被强迫耕种贵族以各种方式兼并的、以庄园形式经营的荒芜土地。这个过程普遍得到邦君的支持。在邦君的授意下,邦国政府颁布法令,支持贵族兼并无主土地,并允许他们在自己的庄园产业中役使农民。典型的例子,如梅克伦堡在1645—1654年间、勃兰登堡在1651年颁布的“佣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