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初期教育改革面临三个主要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建立统一学校建制,重新制定培养师资规划;处理教会、国家和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后一个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德国原来的小学,除了巴登和黑森州外,绝大部分是教会学校。受国家委托,地方和区的学校监督权多半掌握在神职人员手中。大部分小学教师要求取消神职人员对学校的监督,以不分教派的学校或非教会学校代替教会学校。各州对教育进行民主改革,社会民主党、教育学家和专家负责各级教育领导工作。尽管中央党反对学校非教会化,但未能阻止学校教育民主改革的进行。
《魏玛宪法》第146条规定:必须建立为全体人民而设的共同学校系统,作为中间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基础;各校招收学生,应根据其能力和志向而定,不得因其父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的派别而有所歧视。虽然宪法第144条规定教育的权力归属于各州,但宪法第10条授权联邦政府确定整个共和国教育的基本原则。
1920年6月,在柏林国会大厦召开全国教育会议(又称“第一次德国教育工作者议会”)。就学校体制组织、教学方法、师资培训、学校与教会的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议建议在学校体制组织上,各州根据自己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强调活动和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提出应设立专门师资训练机构,教师应具有与国家公务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主张学校与教会分离等。明确了在新的形势下应建立对年轻一代进行充分教育的新基础。这次会议在现代德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在初等教育方面,根据《魏玛宪法》和1920年4月通过的《关于基础学校和撤销预备学校的法令》(GesetzbetreffenddieGrundsdAufhebungderVors)即《基础学校法》,废除了帝国时期所有附属于中学的贵族化预备学校,建立共同的四年制基础学校(Grundschule),作为国民教育制度的基础。
基础学校的建立为广大来自社会底层的学生提供了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1910年所有10岁学生中只有8。9%升入中学一年级,1928年上升到17。6%;1913年德国大学生人数为7。5万人,1928年近11。2万人。
在中等教育方面,依然保留帝国时期建立的普通中学(Mittelschule)、文科中学(Gymnasium,高级中学)、文实中学(Realgymnasium)和实科中学(Oberrealschule)。从1922年起,在上述中等学校模式之外,开始创设9年制的德意志中学(DeutscheOberschule,高级中学)。它与其他三类9年制中学一道被称为完全中学。德意志中学的课程以德语、历史、宗教(“青年运动科目”)和艺术作为教育的主课。普鲁士的12个省均建立了这种中学。
另外,还增设了6年制的上层文科中学(Aufbauschule)。它建立在国民学校第七年级之上,招收年龄超过中学入学年龄(10岁)但已读完高等国民学校三年级的成绩优异者,以便让他们经过6年的学习通过中学毕业考试再升入大学。这种独立的新型中等学校被称为非完全中学。大多设在小城市。它的课程内容具有德意志中学或实科中学的性质。
在高等教育方面,在科隆和汉堡创立了两所新型大学。各种类型的高等技术学校建立起来。曾长期担任教育部长的贝克尔(richBecker,1876—1933)强调:德国大学要成为讲授科学和研究学术的场所,实行大学自治。1920年正式发表的《关于民众高等学校和自由民众教育的指导原则》文件,明确提出开放高等教育,为民众提供享受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
尽管共和国力图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的统一的学校制度,但由于学校由各州管理,加上共同的基础学校的设备和教学质量差,在图林根和巴伐利亚等一些地区重新开办了预备学校。另外,昂贵的中等学校学费,使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仅约占中等学校人数的13,绝大多数学生仍是富家子弟。共和国的教育结构依然带有双轨制的性质。
在师范教育方面,政府十分重视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关闭了建立在八年国民学校之上的教师讲习班和预备班。从1924年起,初等学校教师由师范学院培养。中等学校教师由四年制大学培养。担任中等学校教师须经学业考试合格才能获得见习教师资格,在见习与试教两年后,经专业考试合格担任助理教师,日后再经过正式任命才最终成为任期终身的中学教师。1931年仅普鲁士就开办师范学院15所。
在职业教育方面,《魏玛宪法》明确规定实行8年义务教育之后,还须接受义务职业教育,直到年满18岁。1920年6月,全国学校委员会(Reichsschulausschuss)将补习学校和进修学校统一改名为“职业学校”(Berufsschule)。共和国保留了帝国时期的职业教育形式;取消学费,增设现代史、公民学、家庭卫生学、烹饪、缝纫等课程。1925年柏林市制定了“柏林职业学校的市条令”,开办职业学校43所,学生人数达5。3万。
魏玛时期正处于欧洲新教育运动发展的兴盛时期。许多教育家在教学方法、课程设置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主张,形成了“改革教育学”运动。这一运动强调劳动教育、艺术教育,主张“从儿童出发”,反对学校强制性的教育手段。
共和国时期,德国新教育家利茨(Hermaz,1868—1919)创建的“乡村教育之家”(Landerziehungsheime)成为颇有影响的运动。柏林不少学校每年将12—18岁的学生送到城市所设的乡村之家生活,为期3—4周。乡村教育之家将智力活动与体育活动、社会教育和艺术欣赏结合起来,教师和学生打成一片。“乡村教育之家运动是魏玛共和国时期最令人感兴趣的发展之一”。
学校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规定:每个班级的学生可选举两位“演讲者”,代表学生向教师和领导反映希望和要求。“演讲者委员会”聘请教师作顾问,并在教师和学生团体之间充当中间人。有些中学也实施了自治制度。学生成立了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哲学、戏剧阅读和表演等兴趣学习小组。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每个家庭选出成员,每50个学生产生一名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委员会每15天召开会议,教师可以咨询的名义参加会议,家长委员会对卫生、手工劳动、图书馆、出游等发表自己的意见。甚至课程与教材,也须在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之间达成共识后决定。
德国大学中女生人数增长迅速;受过大学教育的女子不仅可以担任中学教师,而且也可以获得学校管理者和学校督学的职位。大学提倡合作与自治精神,注重培养思考力和创造力。国家对大学教育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大学教学和研究的自由。不仅战前受排挤的犹太人、社会主义者、女性进入大学教师队伍,而且不同的学术流派也被介绍到大学课堂。不少著名学者都活跃在大学讲台和学术界。
根据国家与教会分离的原则,共和国在德国教育史上第一次取消了教会对公共教育进行干预的权利,禁止教士管理学校。然而,由于围绕教育问题错综复杂的利益和斗争,宗教教育问题实际上依然没有解决,成为国会和州议会激烈争论的问题。
政府大力推进教育民主化,扩大受教育的机会,对各级学校进行改革,使学校教育获得较快发展。据统计,1927年在全国6400万人口中,6岁以上不识字者仅占0。03%。20年代大学生基本上保持在12万左右,1930年夏已达13。2万人,其中女大学生为1。94万人。1929—1930年大学生人数占总人口的2。0‰。
德国大学在社会上享有崇高地位,其组织和学术传统得以继续,学术成就为世界一流。1901—1940年间,德国科学家在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占绝对优势,共计36人,占全部获奖者的14强,仅次于德国的英国为22人,美国为15人。
另一方面,德国不少大学教授和中小学教师不理解学校改革,有些家长对改革抱不合作态度;德国右派报刊则大力反对学校改革的具体举措,使得政府复兴教育的许多努力未能如愿。
更严重的是,德国教育中仍然充满民族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精神。德意志中学在办学方针和课程内容的设立上突出日耳曼主义和德意志化,几乎所有大学校长都是从保守分子中产生,有些校长本身就是明显的反动分子,多数大学机构拒绝议会民主制,大学中充斥的是赞成民族主义和反民主的知识分子流派。1914年前占主导地位的观念毫无断层地被保留下来:在所有大学,君主制崇拜和反犹主义依然居于统治地位。
1918年末到1920年,志愿军团在学生中大量招募成员,莱比锡、马尔堡(Marburg)、埃尔兰根等大学甚至决定关闭大门,以方便招募工作;在卡普暴动过程中,50余万名学生和大学教师卷入。1932年法国人格兰在柏林惊奇地发现:他的大学同学多数相当亲近纳粹党。多数大学最终接受了希特勒上台的现实。1935年亨利希·曼在一篇文章中评论:“在各大学里,人们很有可能为新制度(即纳粹政权)深感失望。但人们不可能抹煞,也不可能忘记一个事实,正是大学为这制度提供了最初的那批宣传者。”
魏玛文化诞生在德意志帝国晚期。共和国宽松的自由气氛、社会大变局中的动**的现实、文化的开放和包容等,给魏玛文化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魏玛文化所代表的创新精神和人文价值理念再现和延伸了西方人文精神,对欧洲和世界文化产生重要影响。但它也留下了帝国文化的阴影,存在着诸多直到今天仍然值得反思的问题。